[發(fā)明專利]一種用于箱包皮具的竹炭干燥劑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410535387.0 | 申請日: | 2014-10-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58697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1-07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丁建中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浙江建中竹業(yè)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28 | 分類號: | B01D53/28;C08F220/18;C08F212/08 |
| 代理公司: | 湖州金衛(wèi)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事務(wù)所(普通合伙) 33232 | 代理人: | 裴金華 |
| 地址: | 313300 浙江省湖州市安***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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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用于 箱包 皮具 干燥劑 | ||
1.一種用于箱包皮具的竹炭干燥劑,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
竹炭粉?60-80份,膨潤土15-25份,氯化鈣10-13份,硫酸鎂9-12份,淀粉5-8份,凹凸棒礦4-9份,硬石膏礦6-11份,竹葉油1-3份,粘膠液3-7份,羥甲基纖維素2-5份,癸醛0.1-0.5份,芳樟醇0.2-0.4份,百里香酚0.02-0.06份,松香酸甘油酯0.6-0.9份;
所述粘膠液由以下重量份數(shù)的原料組成:
苯酐25-35份、從天然植物中提取的糠醇7-11份、三乙二醇10-12份、戊二酸15-18份、丁三醇8-10份、鋅氧粉5-7份、氧化鎂3-5份、氯丁橡膠15-25份、彈力膠70-95份、軟化油2-3份、碳酸二甲酯15-20份、過氧化苯甲酰1-3份、醋酸乙酯4-8份、乳化劑1-4份、面粉20-30份、納米銀5×10-5-9×10-5份、阻燃劑1-3份、甲基纖維素10-14份、去離子水20-40份;
所述乳化劑為辛基酚聚氧乙烯醚、磺化蓖麻油、十二烷基硫酸鈉、十二烷基苯磺酸鈉中的一種或幾種;
所述彈力膠包括按重量比1-3:1混合的第一彈力膠和第二彈力膠;
所述第一彈力膠包括10-35份重量的固體含量為60-75%的丙烯酸樹脂乳液、10-15份水性聚氨酯、5-8份重量的丙烯酸樹脂粉末、2-6份重量的固體含量為20-35%的EVA乳液以及1-4份重量的氯化聚丙烯;
所述第二彈力膠的制備方法為:將質(zhì)量濃度為30-45%的聚乙烯醇水溶液和5-10%的水性聚氨酯水溶液加溫至60-80℃,降溫至30-50℃添加丙烯酸酯10-15%,然后加入氫氧化鉀0.1-0.2%升溫至100-110℃,再加入骨質(zhì)蛋白5-8%、松香脂6-9%、從天然植物中提取的植物酚2-4%;反應(yīng)3-5小時降溫至45-55℃,然后加入苯甲酸鈉0.06-0.08%、二叔丁基過氧化物0.01-0.02%和醋酸乙酯0.1-0.3%,攪拌1-1.5小時,冷卻,制得所述第二彈力膠。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箱包皮具的竹炭干燥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銀按照以下步驟制備而成:
A.將十二烷基磺酸鈉溶液、水性聚丙烯酸酯和水合聯(lián)氨溶液加入硝酸銀水溶液中獲得混合液,所述十二烷基磺酸鈉與硝酸銀的摩爾比為4-6:1;所述水性聚丙烯酸酯與硝酸銀的摩爾比為0.4-0.6:1;;所述水合聯(lián)氨與硝酸銀的摩爾比為0.2-0.3:1;
B.向所述混合液中加入冠醚和偏磷酸鈉,所述冠醚與硝酸銀的摩爾比為3-5:1;所述偏磷酸鈉與硝酸銀的摩爾比為0.8-1.3:1,控制pH值為8-9,得到納米銀。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用于箱包皮具的竹炭干燥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竹炭微粉的具體制備方法為:
a.原料前處理:將竹子送入微波真空罐中,抽真空至真空度為-0.02MPa~-0.001MPa,再進行微波處理,微波頻率為300MHz~950MHz,微波處理時間為1~3min;
b.初級炭制備:將經(jīng)過原料前處理所得的竹子依次經(jīng)歷干燥、預(yù)炭化、炭化、煅燒和冷卻,控制燃燒以5-15℃/min的速率升溫至700-750℃并保溫40-80min,然后再以5-15℃/min的速率升溫至1000-1500℃并保溫2-8h,接著以18-25℃/min的速率降溫至300-400℃,再隨爐冷卻至室溫,得到初級炭;
c.活化處理:將所得初級炭與140-160g/L聚馬來酸和40-70g/L次亞磷酸鈉混合液按質(zhì)量比1:3-4混合浸沒3-5h,然后用去離子水清洗至pH值為中性;
d.制粒。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用于箱包皮具的竹炭干燥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化處理后還包括將去離子水清洗至中性后的初級活性炭進行一次竹醋處理和二次竹醋處理,一次竹醋處理是將初級炭浸沒在40-50℃的一次竹醋處理液中20-40min,二次竹醋處理是將初級炭浸沒在55-80℃的二次竹醋處理液中10-30min,所述一次竹醋處理液為20-30g/L的竹醋水溶液,所述二次竹醋處理液為重量比1:0.1-0.2:60-100的竹醋、乙二胺四乙酸和水組成的混合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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