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手機殼拋光裝置及應用于此的夾具無效
| 申請號: | 201410522349.1 | 申請日: | 2014-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11836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4-15 |
| 發明(設計)人: | 安建俊 | 申請(專利權)人: | 韓國科泰高科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24B41/06 | 分類號: | B24B41/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韓芳;譚昌馳 |
| 地址: | 韓國京畿***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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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殼 拋光 裝置 應用 于此 夾具 | ||
1.一種手機殼拋光裝置用夾具,在研磨手機殼的表面的手機殼拋光裝置中用于固定所述手機殼,其特征在于,包括:
夾具上板,覆蓋所述手機殼;
夾具下板,支撐所述手機殼。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機殼拋光裝置用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具上板形成有用于使夾具固定部接觸的圓形的固定部安置槽。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機殼拋光裝置用夾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固定部安置槽的周圍形成有從所述固定部安置槽以輻射狀分岔的排水槽。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機殼拋光裝置用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具上板形成有用于減輕夾具上板的重量的空腔。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機殼拋光裝置用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具下板的上面具有突出部,所述突出部能夠與形成在手機殼的通孔配合以防止手機殼的移動。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機殼拋光裝置用夾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夾具上板的下側周圍以及所述夾具下板的上側周圍分別配備具有傾斜面的法蘭。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手機殼拋光裝置用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具上板的法蘭所具有的傾斜面形成為隨著趨向外側而越來越向下傾斜,而所述夾具下板的法蘭所具有的傾斜面形成為隨著趨向外側而越來越向上傾斜。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機殼拋光裝置用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具上板形成有用于層疊所述夾具上板和夾具下板的突起,而所述夾具下板的底面形成有用于與所述突起配合的凹槽。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機殼拋光裝置用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具上板以可分離的結構所構成,以使各個邊角部分能夠更換。
10.一種手機殼拋光裝置用夾具,在研磨手機殼的表面的手機殼拋光裝置中用于固定所述手機殼,其特征在于,包括:
夾具上板,覆蓋所述手機殼;
夾具下板,支撐所述手機殼,
其中,所述夾具上板包括:
上板基底,直接接觸于手機殼;
基底帽,覆蓋所述上板基底的上部。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手機殼拋光裝置用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板基底包括:
基底主體;
邊角頂,結合于所述基底主體的各個邊角。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手機殼拋光裝置用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主體的下側的前后以及左右方向上形成有法蘭。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手機殼拋光裝置用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法蘭和邊角頂上形成有傾斜面。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手機殼拋光裝置用夾具,其特征在于,構成所述夾具上板的上板基底所具有的法蘭和邊角頂上形成的傾斜面形成為隨著趨向外側而越來越向下傾斜,而所述夾具下板的法蘭所具有的傾斜面形成為隨著趨向外側而越來越向上傾斜。
15.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手機殼拋光裝置用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主體的表面上形成有用于減輕上板基底的重量的空腔。
16.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手機殼拋光裝置用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帽形成有用于使夾具固定部接觸的固定部安置槽。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手機殼拋光裝置用夾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固定部安置槽的周圍形成有從所述固定部安置槽以輻射狀分岔的排水槽。
18.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手機殼拋光裝置用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帽形成有用于層疊所述夾具上板和夾具下板的突起,而所述夾具下板的底面形成有用于與所述突起配合的凹槽。
19.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手機殼拋光裝置用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具下板的上面具有突出部,所述突出部能夠與形成在手機殼的通孔配合以防止手機殼的移動。
20.一種手機殼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具有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19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夾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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