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垂釣用繞線輪的往復移動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516359.4 | 申請日: | 2014-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09505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09 |
| 發明(設計)人: | 落合浩士;松尾真吾;橋本浩和;平岡宏一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島野 |
| 主分類號: | A01K89/015 | 分類號: | A01K89/015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陳國慧;李婷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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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卡合部件 凸輪軸 滑塊主體 支承孔 橫動 往復移動機構 滑動部件 螺旋狀槽 繞線輪 垂釣 裝配 繞線輪主體 手柄 方向延伸 振動機構 內周面 槽部 合爪 卷取 卡合 聯動 支承 貫通 | ||
1.一種垂釣用繞線輪的往復移動機構,用于使卷繞釣線的卷筒相對于繞線輪主體往復移動,其特征在于,
該往復移動機構包括:
橫動凸輪軸,具有凸輪槽,與裝配于繞線輪主體的手柄的卷取操作聯動地旋轉;和
滑動件,具有滑動部件和支承于所述滑動部件的卡合部件,
所述卡合部件具有支承于所述滑動部件的支承部、以及形成于上述支承部的一端且在與所述支承部相反側的端部具有卡合爪的卡合部,
所述支承部為軸部,
所述卡合爪具有與所述橫動凸輪軸的凸輪槽卡合的末端部、以及形成在所述末端部與軸部之間且比所述末端部寬度窄的基端部,
沿著上述凸輪槽的方向上的上述卡合爪的前端部比上述凸輪槽的深度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垂釣用繞線輪的往復移動機構,其特征在于,
上述卡合爪的前端部向遠離上述凸輪槽的底部的方向突出。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垂釣用繞線輪的往復移動機構,其特征在于,
上述卡合爪的前端部與上述卡合爪的后端部之間的寬度大于上述橫動凸輪軸的直徑。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垂釣用繞線輪的往復移動機構,其特征在于,
上述卡合爪具有:滑動部,配置于上述凸輪槽的內部,能夠與上述凸輪槽滑動;和非滑動部,設置于上述凸輪槽的外側。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垂釣用繞線輪的往復移動機構,其特征在于,
從沿著上述橫動凸輪軸的方向觀察,上述滑動部與上述凸輪槽重疊,上述非滑動部配置于上述凸輪槽的外側。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垂釣用繞線輪的往復移動機構,其特征在于,
上述卡合爪的前端部處的上述非滑動部從上述滑動部朝向上述凸輪槽的外側突出。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垂釣用繞線輪的往復移動機構,其特征在于,
上述卡合爪的前端部處的上述滑動部的至少一部分的厚度比沿著上述凸輪槽的方向上的上述卡合爪的中央部的厚度大。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垂釣用繞線輪的往復移動機構,其特征在于,
上述滑動部的最厚部是與上述凸輪槽的開口側的角部對置的部分。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垂釣用繞線輪的往復移動機構,其特征在于,
在沿著上述凸輪槽的方向上的上述卡合爪的中央部形成有凹部。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垂釣用繞線輪的往復移動機構,其特征在于,
沿著上述凸輪槽的方向上的上述卡合爪的后端部比上述凸輪槽的深度長,
上述卡合爪的后端部向遠離上述凸輪槽的底部的方向和沿著上述凸輪槽的方向中的至少任一方突出。
11.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垂釣用繞線輪的往復移動機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滑動部件具有將上述卡合部件支承為能夠旋轉的支承孔部,
在上述滑動部件的上述支承孔部的內周面設置有沿上述支承孔部的貫通方向延伸的槽部。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垂釣用繞線輪的往復移動機構,其特征在于,
上述槽部具有第1槽部和設置于與上述第1槽部對置的位置的第2槽部。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垂釣用繞線輪的往復移動機構,其特征在于,
在從上述支承孔部的上述貫通方向觀察的情況下,連結上述第1槽部和第2槽部的直線與上述橫動凸輪軸的軸線交叉。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垂釣用繞線輪的往復移動機構,其特征在于,
在從上述支承孔部的上述貫通方向觀察的情況下,連結上述第1槽部和上述第2槽部的直線與上述橫動凸輪軸的軸線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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