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輔助板的組織固定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503660.1 | 申請日: | 2014-09-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10508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1-21 |
| 發明(設計)人: | D.B.斯潘西納 | 申請(專利權)人: | 德普伊米特克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B17/00 | 分類號: | A61B17/00;A61B17/04 |
| 代理公司: | 72001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陳浩然;胡斌 |
| 地址: | 美國馬***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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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輔助 組織 固定 系統 | ||
1.一種組織固定裝置,包括:
第一固定板,所述第一固定板包括具有其間有長度的第一末端和第二末端的細長主體,在所述第一末端處的第一縫合線孔以及從所述細長主體懸垂的中心移植物支撐環;
第二固定板,所述第二固定板接收所述第一固定板并且包括上表面,所述上表面具有從其向上突出穿過所述第一固定板的所述第一縫合線孔的第一栓,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固定板具有超過所述第一固定板的所述長度的長度并且包括中心孔,所述中心孔的尺寸被設計為允許所述第一固定板穿過其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織固定裝置,其中,所述第一固定板還包括第二縫合線孔,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固定板還包括從其向上突出穿過所述第一固定板的所述第二縫合線孔的第二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織固定裝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板的所述長度超過所述第一固定板的所述長度至少1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織固定裝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板的所述長度超過所述第一固定板的所述長度至少6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織固定裝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板還包括第一縫合線接收孔和第二縫合線接收孔,其中,所述第一縫合線接收孔具有穿過其中的第一縫合線,以及所述第二縫合線接收孔具有穿過其中的第二縫合線。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織固定裝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板還包括第一縫合線接收孔,所述第一縫合線接收孔具有穿過其中的縫合線,并且其中,所述第一縫合線接收孔包括穿過所述第一栓的插管。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織固定裝置,其中,所述第二固定板具有與其上表面相對的下表面,并且其中,所述移植物支撐環懸垂在所述第二固定板下表面的下方。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織固定裝置,其中,所述第一栓緊密裝配在所述第一固定板的所述第一縫合線孔內。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織固定裝置,其中,所述第一栓以壓縮配合裝配在所述第一固定板的所述第一縫合線孔內,由此將所述第一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固定板保持在一起。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織固定裝置,其中,所述第一固定板和第二固定板彼此互鎖。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組織固定裝置,其中,所述互鎖包括所述第一固定板與所述第二固定板之間的按扣配合接合。
12.一種組織固定裝置,包括:
第一固定板,所述第一固定板包括具有其間有長度的第一末端和第二末端的細長主體,在所述第一末端處的第一縫合線孔以及從所述細長主體懸垂的中心移植物支撐環;
第二固定板,所述第二固定板接收所述第一固定板并且包括上表面,所述上表面具有從其向上突出穿過所述第一固定板的所述第一縫合線孔的第一栓,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固定板具有超過所述第一固定板的所述長度的長度,其中,所述第二固定板還包括側開口狹槽,所述移植物支撐環通過所述側開口狹槽懸垂。
13.一種組織固定裝置,包括:
第一固定板,所述第一固定板包括具有其間有長度的第一末端和第二末端的細長主體,在所述第一末端處的第一縫合線孔以及從所述細長主體懸垂的中心移植物支撐環;
第二固定板,所述第二固定板接收所述第一固定板并且包括上表面,所述上表面具有從其向上突出穿過所述第一固定板的所述第一縫合線孔的第一栓,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固定板具有超過所述第一固定板的所述長度的長度,其中,所述第二固定板還包括中間具有隔板的一對側開口狹槽,所述隔板橫向穿過所述移植物支撐環,并且所述移植物支撐環穿過所述側開口狹槽向下懸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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