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刀片可回收割草機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503597.1 | 申請日: | 2014-09-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55176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1-07 |
| 發明(設計)人: | 晏繼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蕪湖新達園林綠化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D34/68 | 分類號: | A01D34/68;A01D34/73 |
| 代理公司: | 合肥市長遠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4119 | 代理人: | 程篤慶;黃樂瑜 |
| 地址: | 241111***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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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刀片 可回收 割草機 | ||
1.一種刀片可回收割草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機架(1)、電機(2)、轉盤(3)、多個刀片(4)和扶手(5);電機(2)安裝在機架(1)中,機架(1)設有扶手(5),電機(2)輸出軸安裝轉盤(3),轉盤(3)邊緣裝有刀片(4);其中,刀片(4)呈與轉盤(3)弧度相近的弧形,所有刀片(4)的長度和接近轉盤(3)圓周長度;轉盤(3)邊緣設有一圈容納槽(6),容納槽(6)深度大于刀片(4)的寬度;刀片(4)一端通過銷軸(7)轉動安裝在容納槽(6)內;刀片(4)可以繞銷軸(7)轉動,旋出轉盤(3)的容納槽(6)或轉回至容納槽(6)中;活塞(8)的一端設置在刀片(4)靠近轉盤(3)處,另一端設置在轉盤(3)邊緣,通過控制活塞(8)的伸縮使刀片(4)旋出或轉回轉盤(3)的容納槽(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刀片可回收割草機,其特征在于,包括還限位塊(9),設置在轉盤(3)邊緣靠近刀片(4)的刀背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刀片可回收割草機,其特征在于,刀片(4)的刀刃斜向下方。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刀片可回收割草機,其特征在于,刀片(4)為三個,長度為驅動盤圓周的三分之一。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刀片可回收割草機,其特征在于,刀片(4)為四個,長度為驅動盤圓周的四分之一。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刀片可回收割草機,其特征在于,容納槽(6)底部設有彈性墊,用于對刀片(4)的刀刃進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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