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耳機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497117.5 | 申請日: | 2014-09-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54035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2-31 |
| 發明(設計)人: | 林志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佳世達電通有限公司;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1/10 | 分類號: | H04R1/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5011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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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耳機 | ||
1.一種耳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固定架;
第一主體部,具有指向性發聲單元,用以定向播放聲音至耳道;以及
第一支架,設置于該第一固定架上,用以支撐該第一主體部;
其中,當該第一固定架固定于耳部時,該第一支架支撐該第一主體部,使得該第一主體部與該耳部的對應耳道相距一段距離,且保持該耳道與外部環境連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支架具有第一連接端和第二連接端,該第一連接端和該第二連接端分別連接于該第一固定架,該第一支架與該第一固定架形成鏤空部,該第一主體部設置于該第一支架的該第一連接端和該第二連接端之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支架具有第一連接端和第一自由端,該第一連接端固定連接于該第一固定架,該第一主體部設置于該第一自由端。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固定架為環狀體。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固定架由彈性材料制成。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頭帶,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該第一固定架和該第一主體部對應設置于該第一端;
第二主體部,具有指向性發聲單元,用以定向播放聲音至耳道;
第二固定架,該第二固定架和該第二主體部對應設置于該頭帶的該第二端;以及
第二支架,設置于該第二固定架上,用以支撐該第二主體部;
其中,當該第二固定架固定于另一耳部時,該第二支架支撐該第二主體部,使得該第二主體部與該另一耳部的對應耳道相距一段距離,且保持該另一耳道與外部環境連通。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頭帶,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該第一固定架和該第一主體部對應設置于該第一端;
第三固定架,對應設置于該頭帶的該第二端;以及
第三主體部,設置于該第三固定架上;
其中,當該第三固定架固定于另一耳部時,該第三主體部進入該另一耳部的對應耳道,且保持該另一耳道不與外部環境連通。
8.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該第一主體部固定于該頭帶的該第一端;或者,該第一主體部固定于該第一支架上。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電源模塊和微型接口,該電源模塊電連接于該微型接口,該電源模塊和該微型接口設置在該第一主體部或者該第一固定架內,用以連接外部電源以對該電源模塊充電。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無線傳輸模塊,該無線傳輸模塊設置在該第一主體部或者該第一固定架內,用以接收外部音頻信號至該耳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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