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碳材料-聚合物復合材料的制造方法及碳材料-聚合物復合材料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488277.3 | 申請日: | 2012-10-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62627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1-07 |
| 發明(設計)人: | 中壽賀章 | 申請(專利權)人: | 積水化學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8G75/14 | 分類號: | C08G75/14;C08F292/00;C01B31/02;C01B3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張濤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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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材料 聚合物 復合材料 制造 方法 | ||
1.一種碳材料-聚合物復合材料的制造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工序:
準備混合物的工序,所述混合物含有碳材料和聚合物A,所述聚合物A是下述聚合物中的至少1種:將環狀二硫醚化合物進行聚合而得到的聚合物、以及將環狀二硫醚化合物與含有自由基聚合性官能團的單體進行聚合而得到的聚合物;以及
加熱工序,將所述聚合物A的分解起始溫度設為D℃時,將所述混合物加熱至(D-75)℃以上且分解終止溫度以下的溫度范圍的溫度,
所述碳材料為選自碳粒子、碳納米管以及富勒烯中的至少1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碳材料-聚合物復合材料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準備混合物的工序通過混合所述碳材料和所述聚合物A來進行。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碳材料-聚合物復合材料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準備混合物的工序包括以下工序:
對所述環狀二硫醚化合物加熱使之聚合而得到所述聚合物A的工序、以及
在所述環狀二硫醚化合物聚合之前或聚合之后混合所述碳材料的工序。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碳材料-聚合物復合材料的制造方法,其中,在所述加熱工序之后,還具有冷卻工序,所述冷卻工序中,將所述聚合物A的分解起始溫度設為D℃時,將所述混合物冷卻至低于(D-75)℃的溫度。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碳材料-聚合物復合材料的制造方法,其還具備多次重復所述加熱工序和所述冷卻工序的工序。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碳材料-聚合物復合材料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環狀二硫醚化合物是選自下述的化學式(1)所示的1,2-二噻烷、下述的化學式(2)所示的硫辛酸、下述的化學式(3)所示的1,2-二硫雜環癸烷、下述的化學式(4)所示的1,4-二氫-2,3-苯并二噻烯、二硫雜環戊烷、1,2-二硫雜環辛烷、硫辛酰胺及它們的衍生物中的至少1種化合物,
7.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碳材料-聚合物復合材料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環狀二硫醚化合物具有鍵合于環狀骨架中的碳原子上的官能團。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碳材料-聚合物復合材料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環狀二硫醚化合物是選自α硫辛酸、硫辛酰胺及它們的改性體中的至少1種化合物。
9.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碳材料-聚合物復合材料的制造方法,其中,使用2種以上的環狀二硫醚化合物作為所述環狀二硫醚化合物。
10.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碳材料-聚合物復合材料的制造方法,其中,使用2種以上的聚合物A作為所述聚合物A。
11.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碳材料-聚合物復合材料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含有自由基聚合性官能團的單體為含有乙烯基的單體。
12.如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碳材料-聚合物復合材料的制造方法,其中,在所述加熱工序的至少一部分中,混入處于超臨界狀態的二氧化碳或者水。
13.如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所述的碳材料-聚合物復合材料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混合物不含聚合引發劑。
14.一種碳材料-聚合物復合材料,其通過權利要求1~13中任一項所述的碳材料-聚合物復合材料的制造方法而得到,并且,碳材料上接枝有源自所述聚合物A的單體和/或聚合物。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碳材料-聚合物復合材料,其中,所述碳材料上接枝有源自具有官能團的所述聚合物A的單體和/或聚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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