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酸性廢水回用染色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479265.4 | 申請日: | 2014-09-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94682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1-21 |
| 發明(設計)人: | 徐建龍;鄭超斌;徐志敏;張江山 | 申請(專利權)人: | 桐鄉市新時代皮草有限公司;北京泛博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D06P3/30 | 分類號: | D06P3/30;D06P1/44 |
| 代理公司: | 杭州斯可睿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241 | 代理人: | 來劍鋒 |
| 地址: | 314500 浙江省嘉興***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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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酸性 廢水 染色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皮毛染色領域,尤其是一種酸性廢水回用染色方法。
背景技術
皮毛產品大部分都需要經過染色,且大部分都為酸性染色,所以酸性染色的產值大,所消耗的水資源大,而且產生大量的酸性廢水,將酸辛廢水處理需要消耗大量的財力、物力等。現有對酸性染色廢水處理都需經過污水處理系統處理后排放或從新利用,而污水處理過程中所消耗的成本大。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上述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可將酸性染色廢水不經處理直接利用重新染色的酸性廢水回用染色方法。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所設計的酸性染色廢水回用染色方法,將酸性染色廢水根據色度分為三個等級分類儲存:1級:吸光度小于或等于0.8,2級:吸光度大于0.8且小于或等于1.7,3級:吸光度大于1.7;根據染色深度選擇相應等級的酸性染色廢水,選擇方式為:對應染料濃度大于或等于0.5g/l的選擇1級酸性染色廢水,對應染料濃度大于或等于1.5g/l的選擇2級酸性染色廢水,對應染料濃度大于或等于3g/l的選擇3級酸性染色廢水;染色方法:第一步,在染色設備內注入根據染色要求選定的酸性染色廢水,加入堿類調整PH值至5.5-6.0,再加入皮毛染色助劑、油脂乳化劑,升溫至60-70℃,轉動轉鼓使得皮毛染色助劑、乳化劑與酸性染色廢水混合均勻;第二步,投入干皮,轉動10-15分鐘;第三步,根據染色要求加入染料,粉末染料需用90℃以上的水化開后通過噴淋裝置直接噴淋在皮毛上或使用顆粒染料直接染色設備內,然后連續轉動至染色均勻;第四步,再向轉鼓內加入甲酸至溶液PH值達到3.2-3.8后繼續轉動30-60分鐘;若達到染色要求,則直接出皮甩干即可;若未達到染色要求,則需重復上述第三步、第四步補加染料調整色光,至達到染色要求后出皮甩干;其中:1千克干皮所需的酸性染色廢水量為3-7千克,1千克干皮所需的皮毛染色助劑量為4-20毫升,1千克干皮所需的油脂乳化劑的量為0.15-0.35毫升。
作為優化,所述的堿類為氨水。
上述技術方案,將酸性染色廢水分類儲存,在染色時根據染色深度選擇相應等級的酸性廢水,并加入氨水調整PH值,并配合后續的染色方法及助劑用量等,可直接替代自來水使用,用于對皮毛的染色;這種操作方法,可有效的減少自來水的用量,甚至可達到完全不使用自來水,極大的減輕了染色成本;同時可避免酸性染色廢水經過污水處理系統處理所需的成本,進一步降低生產成本,還可減少酸性廢水排放,避免對環境造成污染。其中使用油脂乳化劑,將酸性染色廢水中的油脂去除,避免油脂對后續的染色造成影響,影響上色。同時使用氨水調節PH值,利用氨水的溫和性質,可提高氨水的加入速度,提高PH值的調節速度,從而提高加工效率。
本發明所得到的酸性染色廢水回用染色方法,將酸性染色廢水分等級后直接用于皮毛染色,根據合適的染色要求選擇不同的酸性染色廢水,再利用氨酸調節PH值,直接替代自來水,減少了自來水的用量,降低生產加工成本,乳化劑的添加,可去除酸性染色廢水中的油脂,提高酸性染色廢水的使用可靠性;同時避免對染色所產生的酸性染色廢水的處理,減少企業成本。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描述。
實施例1:
本實施例描述的酸性染色廢水回用染色方法,將酸性染色廢水根據色度分為三個等級分類儲存:1級:吸光度小于或等于0.8,2級:吸光度大于0.8且小于或等于1.7,3級:吸光度大于1.7;根據染色深度選擇相應等級的酸性染色廢水,選擇方式為:對應染料濃度大于或等于0.5g/l的選擇1級酸性染色廢水,對應染料濃度大于或等于1.5g/l的選擇2級酸性染色廢水,對應染料濃度大于或等于3g/l的選擇3級酸性染色廢水;染色方法:第一步,在染色設備內注入根據染色要求選定的酸性染色廢水,加入氨水調整PH值至5.5,再加入皮毛染色助劑、油脂乳化劑,升溫至60℃,轉動轉鼓使得皮毛染色助劑、乳化劑與酸性染色廢水混合均勻;第二步,投入干皮,轉動10分鐘;第三步,根據染色要求加入染料,粉末染料需用90℃以上的水化開后通過噴淋裝置直接噴淋在皮毛上,然后連續轉動至染色均勻;第四步,再向轉鼓內加入甲酸至溶液PH值達到3.2后繼續轉動30分鐘;若達到染色要求,則直接出皮甩干即可;若未達到染色要求,則需重復上述第三步、第四步補加染料調整色光,至達到染色要求后出皮甩干;其中:1千克干皮所需的酸性染色廢水量為3千克,1千克干皮所需的皮毛染色助劑量為4毫升,1千克干皮所需的油脂乳化劑的量為0.15毫升。
實施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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