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替代香煙的霧化組合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472940.0 | 申請日: | 2014-09-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39319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9-30 |
| 發明(設計)人: | 邱芳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邱芳龍 |
| 主分類號: | A24F47/00 | 分類號: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長沙星耀專利事務所 43205 | 代理人: | 許伯嚴 |
| 地址: | 湖南省衡陽市***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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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替代 香煙 霧化 組合 | ||
1.一種替代香煙的霧化組合物技術特征,是使用沉香、羅漢果、白藜蘆醇(resveratrol)、茄尼醇(solanesol)和霧化劑組成的組合物可替代香煙中煙草對人體健康的危害。本發明使用沉香系瑞香科(Thymelaeaceae)白木香(Aquilaria?agallo?cha)、大戟科(Euphorbiaceae)、樟樹科(Lauraceae)、橄欖科(Burevaceae)中有香氣的樹皮、莖、葉、果、花、木質及其分泌的脂汁;使用的羅漢果系葫蘆科(Cucurbitaceae)羅漢果屬(Siratita)羅漢果(S.grosuenorii);使用的白藜蘆醇系從葡萄籽/虎杖(Reynoutria?japonica)提取的活性成分;使用的茄尼醇系從煙葉/煙莖提取的活性成分;使用的霧化劑系食用/藥用商品1,2丙二醇,聚乙二醇,丙三醇。
2.根據權利1要求的技術特征,將沉香用60%--90%酒精浸泡,60-70℃3hr后,過濾回收酒精得沉香浸膏以沉香醇計含量為0.1%-1.0%/將沉香(10-30)用1,2丙二醇(100)在20-30℃浸泡7天,過濾以沉香醇計含量為0.1%-1.0%;將羅漢果用50%--80%酒精浸泡,50-60℃3hr后,過濾回收酒精得羅漢果浸膏以羅漢果甙計含量為總甙0.1%-1.0%;使用白藜蘆醇含量99%;使用茄尼醇含量90%--95%;1,2丙二醇含量99.8%,聚乙二醇含量99.8%,丙三醇含量99.8%。
3.根據權利1要求的技術特征,本發明霧化組合物重量比,白藜蘆醇0.1%--0.5%;茄尼醇0.05%--0.1%;沉香浸膏10%--30%;羅漢果浸膏0.5%--1.0%;霧化劑68.4%--88.9%。
4.一種替代香煙霧化組合物是放在電子加熱容器中,電子加熱采用多次充電或者一次性電子加熱器,電子加熱器可以是便攜式,固定式。在加熱器中霧化組合物通過吸氣/霧化而且產生煙霧,煙霧中含有本發明的活性成分,從而起到了替代煙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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