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確定業務速率的方法及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456806.1 | 申請日: | 2014-09-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19109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16 |
| 發明(設計)人: | 蔣華;郭建偉;劉紅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為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26 | 分類號: | H04L12/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龍雙利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329 | 代理人: | 王君,肖鸝 |
| 地址: | 065000 河北省***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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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確定 業務 速率 方法 設備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實施例涉及通信領域,并且更具體地,涉及一種確定業務速率的方法及設備。
背景技術
OTT(Over The Top)是指互聯網公司越過運營商,發展基于開放互聯網的各種視頻及數據服務業務,并向用戶提供各種應用服務。這些應用服務也稱為OTT業務,例如微博、微信、臉書(Facebook)等。
為了保護用戶的信息,同時為了防止網絡對信息進行篡改或攻擊,一些OTT業務通過加密以保證信息安全。也就是說,對于運營商來說,OTT業務為加密業務。
速率是運營商對網絡管道監控的關鍵指標。目前,業務速率的計算是單傳輸控制協議(Transfer Control Protocol,TCP)流等于單流的總流量除以單流傳輸的時間。
具體地,在數據傳輸之前,客戶端與服務端之間通過三次握手建鏈,在數據傳輸結束之后,客戶端與服務端之間通過四次握手斷鏈。在建鏈之后至斷鏈之前的時間段內,將第一個數據包開始傳輸的時間作為開始時間,將最后一個數據包傳輸結束的時間作為結束時間。將建鏈之后至斷鏈之前的時間段內的所有數據包的總的數據流量作為總流量,將開始時間至結束時間的時長作為總時間,那么,業務速率為總流量除以總時間。
然而,這種算法只能計算用戶在使用OTT業務過程中的平均速率。由于很多OTT業務是永久在線的即時通訊業務,在總時間內也包括永久在線的空閑時間,這樣導致所計算的業務速率只是較低的平均速率。而平均速率無法反應管道的真實性能。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確定業務速率的方法,能夠反應管道的真實性能。
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確定業務速率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業務的數據;
確定所述業務的數據中的M個數據段,其中,所述M個數據段的每個數據段的數據量大于數據量閾值,所述每個數據段包括連續的至少兩個數據包,M為大于或等于2的正整數;
確定所述業務速率為所述M個數據段的總數據量除以所述M個數據段的總傳輸時長。
結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連續的至少兩個數據包中的最后一個數據包的大小小于或等于MSS,所述連續的至少兩個數據包中除所述最后一個數據包之外的每個數據包的大小均為MSS。
結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二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連續的至少兩個數據包中的最后一個數據包與所述連續的至少兩個數據包中的最后一個數據包的前一個數據包之間的時間間隔小于第一時長閾值。
結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M個數據段的每個數據段的傳輸時長等于第二時長閾值。
結合第一方面或者上述第一方面的任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四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業務為單用戶的單業務。
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種確定業務速率的設備,所述設備包括:
獲取單元,用于獲取業務的數據;
第一確定單元,用于確定所述獲取單元獲取的所述業務的數據中的M個數據段,其中,所述M個數據段的每個數據段的數據量大于數據量閾值,所述每個數據段包括連續的至少兩個數據包,M為大于或等于2的正整數;
第二確定單元,用于確定所述業務速率為所述第一確定單元確定的所述M個數據段的總數據量除以所述第一確定單元確定的所述M個數據段的總傳輸時長。
結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連續的至少兩個數據包中的最后一個數據包的大小小于或等于MSS,所述連續的至少兩個數據包中除所述最后一個數據包之外的每個數據包的大小均為MSS。
結合第二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在第二方面的第二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連續的至少兩個數據包中的最后一個數據包與所述連續的至少兩個數據包中的最后一個數據包的前一個數據包之間的時間間隔小于第一時長閾值。
結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M個數據段的每個數據段的傳輸時長等于第二時長閾值。
結合第二方面或者上述第二方面的任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在第二方面的第四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業務為單用戶的單業務。
結合第二方面或者上述第二方面的任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在第二方面的第五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設備為用戶端設備或服務端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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