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識別周期性行為的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455894.3 | 申請日: | 2014-09-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405048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11 |
| 發明(設計)人: | 邵明旭;潘浩源;徐笛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40/02 | 分類號: | G06Q40/02 |
| 代理公司: | 11315 北京國昊天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許志勇 |
| 地址: | 英屬開曼群島大開*** | 國省代碼: | 開曼群島;K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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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識別 周期 性行為 方法 裝置 | ||
本申請公開了一種識別周期性行為的方法,用以解決現有技術中識別周期性行為準確率較差的問題。方法包括:獲得與用戶的待識別行為相關的數據;其中,與用戶的待識別行為相關的數據包括:至少兩個待識別行為的發生時刻,以及至少兩個待識別行為的行為內容;根據至少兩個待識別行為的發生時刻、至少兩個待識別行為的行為內容,針對周期性行為預設的周期可變范圍,以及針對周期性行為預設的行為內容可變范圍,判斷獲得的與用戶的待識別行為相關的數據中,是否存在與周期性行為相關的數據。本申請還公開一種識別周期性行為的裝置。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數據處理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識別周期性行為的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周期性行為,是指發生時刻呈現一定的周期性的行為。一般地,周期性行為可分為嚴格周期性行為和非嚴格周期性行為。
嚴格周期性行為,是指發生時刻和行為內容均呈現嚴格周期性的行為。例如,若某行為的第n次的發生時刻為(n-1)T0,且每次發生的該行為的行為內容均相同,則該行為為嚴格周期性行為。
非周期性行為,是指發生時刻和行為內容這兩個指標均呈現類周期性,或者這兩個指標中的一個指標呈現嚴格周期性而另一個指標呈現類周期性的行為。比如,若某行為的行為內容呈現嚴格周期性,第一次發生時刻為T1,第二次發生時刻為T2,第三次發生時刻為T3,且T2-T1≠T3-T2、Δ1=T2-T1與Δ2=T3-T2之差小于規定時長閾值,則該行為為非嚴格周期性行為。又比如,若某行為在第一次發生時的行為內容為N1,第二次發生時的行為內容為N2,第三次發生時的行為內容為N3,且N1、N2和N3互不相同、N1、N2和N3彼此之間的差異處于可接受范圍內,則該行為為非嚴格周期性行為。
現有技術中,已有一些比較成熟、用以識別周期性行為的技術。比如,針對用戶對于一些產品的操作行為而言,有技術提出依靠用戶在某些產品上所表現出的持續偏好來確定用戶的周期性行為。其中,這個持續偏好主要是依靠用戶對于產品的操作行為的行為內容以及操作行為的發生時間來確定。以互聯網上的某金融產品為例,若用戶持續的在每個月15日通過銀行A向該金融產品的電子賬戶轉入金額1000元,那么“每月15日通過銀行A向該電子賬戶轉入金額1000元”這一行為可以為該用戶的一種嚴格周期性行為,這個嚴格周期性行為可以表現該用戶的一種持續偏好。
上述技術的缺陷在于,難以識別非嚴格周期性行為。比如,仍然以用戶向上述電子賬戶轉入金額為例,按照上述技術,如果用戶第N次轉入金額的時間與第N+1次轉入金額的時間有一定的差異,那么即便該差異在可接受范圍之內,且N次轉入的金額與第N+1次轉入的金額相同,第N+1次轉入金額的行為也不會被確定為周期性行為。
可見,現有技術中利用嚴格周期性行為的識別規則來識別周期性行為是不合理的,可能會出現難以識別非嚴格周期性行為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識別周期性行為的方法,用以解決現有技術難以識別非嚴格周期性行為的問題。
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識別周期性行為的裝置,用以解決現有技術難以識別非嚴格周期性行為的問題。
本申請實施例采用下述技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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