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空氣除臭劑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447300.4 | 申請日: | 2014-09-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58443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1-07 |
| 發明(設計)人: | 魏書元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市高科專利技術轉移平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L9/013 | 分類號: | A61L9/013;A61L101/56;A61L101/54;A61L101/32;A61L101/4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66000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空氣 除臭劑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化學日用品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空氣除臭劑。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文明建設的不斷發展,人們的日常生活水平不斷的提高,對除臭用品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在使用除臭劑的過程中,人們要求除臭劑能夠除去臭味,而不是掩蓋臭味,而且還希望除臭劑具有除菌抑菌功能。空氣清新劑除臭劑的拋射劑很多采用丁烷、丙烷,還有氟利昂。氟利昂現國家已禁令不準使用破壞臭氧,多為丁烷、丙烷作為拋射劑,但這種物質也不算環保物質,盡管氫化合物類也對大氣環境產生不良后果,再有這種烴類物質與水溶的清新除臭的物質不能溶合,只能臨時搖動才能使用,但效果不佳,而且易燃。
發明內容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去除臭味徹底,氣味緩和不刺激,去臭面積廣,且對人體無害,健康安全的空氣除臭劑。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空氣除臭劑,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制成:蒸餾水65-95份,聚合氯化鋁10-15份,艾葉11-21份,烷基苯磺酸鈉5-10份,玫瑰精油7-14份,蘋果酸6-12份,肉桂醛2-5份,蘆薈提取液5-10份,嗎啉2-5份,苯扎氯銨3-6份,乙醇20-40份,三縮四乙二醇4-8份,?N-十二烷基雙季銨鹽3-7份,纖維素酶11-18份,蛋白酶6-12份。
上述的空氣除臭劑,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制成:蒸餾水75份,聚合氯化鋁13份,艾葉17份,烷基苯磺酸鈉8份,玫瑰精油11份,蘋果酸10份,肉桂醛4份,蘆薈提取液8份,嗎啉4份,苯扎氯銨5份,乙醇30份,三縮四乙二醇6份,?N-十二烷基雙季銨鹽5份,纖維素酶15份,蛋白酶10份。
本發明空氣除臭劑優點是:
1、本發明空氣除臭劑,除臭味徹底,氣味緩和不刺激,去臭面積廣,且對人體無害,健康安全。
2、本發明空氣除臭劑,吸附不良氣味粒子與其發生化學反應,并通過芳香物質掩蓋不良氣味,具有凈潔、殺菌的作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1,一種空氣除臭劑,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制成:蒸餾水65份,聚合氯化鋁10份,艾葉11份,烷基苯磺酸鈉5份,玫瑰精油7份,蘋果酸6份,肉桂醛2份,蘆薈提取液5份,嗎啉2份,苯扎氯銨3份,乙醇20份,三縮四乙二醇4份,?N-十二烷基雙季銨鹽3份,纖維素酶11份,蛋白酶6份。
實施例2,一種空氣除臭劑,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制成:蒸餾水75份,聚合氯化鋁13份,艾葉17份,烷基苯磺酸鈉8份,玫瑰精油11份,蘋果酸10份,肉桂醛4份,蘆薈提取液8份,嗎啉4份,苯扎氯銨5份,乙醇30份,三縮四乙二醇6份,?N-十二烷基雙季銨鹽5份,纖維素酶15份,蛋白酶10份。
實施例3,一種空氣除臭劑,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制成:蒸餾水95份,聚合氯化鋁15份,艾葉21份,烷基苯磺酸鈉10份,玫瑰精油14份,蘋果酸12份,肉桂醛5份,蘆薈提取液10份,嗎啉5份,苯扎氯銨6份,乙醇40份,三縮四乙二醇8份,?N-十二烷基雙季銨鹽7份,纖維素酶18份,蛋白酶12份。
當然,上述說明并非是對本發明的限制,本發明也并不限于上述舉例,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發明的實質范圍內,作出的變化、改變、添加或替換,都應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青島市高科專利技術轉移平臺有限公司,未經青島市高科專利技術轉移平臺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10447300.4/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分離式電動換氣床
- 下一篇:LED燈組裝用粘合壓緊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