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作為電子付費的移動通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445482.1 | 申請日: | 2008-01-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867003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8-26 |
| 發明(設計)人: | 孫駿恭;安寶杰;羅英哲;王法榮 | 申請(專利權)人: |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04 | 分類號: | G06Q20/04;G06Q20/16;G06Q20/32;G06Q20/40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任巖 |
| 地址: | 中國臺灣新竹***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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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作為 電子 付費 移動 通訊 裝置 | ||
1.一種可作為電子付費的移動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裝置包含:
一用戶識別模塊卡;
一移動付費集成電路嵌合于所述用戶識別模塊卡,所述移動付費集成電路包含一無線通訊控制器;
一儲值存儲器位于所述移動付費集成電路,儲存支持移動付費所需數據;
其中所述移動付費集成電路執行一第一筆特定交易,介于(a)所述移動通訊裝置,以及(b)一第一交易終端機,其中該第一筆交易新增一第一筆金額信息于該移動通訊裝置,且其中該第一筆金額信息為第一數據類型,且該第一數據類型代表由一第一企業體授信的一第一商業發行貨幣;
其中所述移動付費集成電路執行一第二筆特定交易,介于(a)所述移動通訊裝置,以及(b)一第二交易終端機,其中該第二筆交易新增一第二筆金額信息于該移動通訊裝置,且其中該第二筆金額信息為第二數據類型,且該第二數據類型代表由一第二企業體授信的一第二商業發行貨幣;
其中在交易操作服務器上支持對第一數據類型和第二數據類型的數據進行兌換,兌換該移動通訊裝置上介于該第一數據類型數據所代表金額與該第二數據類型數據所代表金額之間的至少部分金額;
對于所述第一企業體授信的一第一商業發行貨幣,其代表由一或更多的第一企業體,根據彼此之間的第一契約,所授信的一第一商業發行貨幣;對于所述第二企業體授信的一第二商業發行貨幣,其代表由一或更多的第二企業體,根據彼此之間的第二契約,所授信的一第二商業發行貨幣;其中,所述第一企業體或所述第二企業體為商業通路、電信操作者、網絡服務業者或付費服務業者其中之一,所述第一契約或所述第二契約為商業通路、電信操作者、網絡服務業者或付費服務業者彼此之間的不同契約付費協議。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作為電子付費的移動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通訊裝置輸出電子支票信息或背書折價券信息至一收款人的移動通訊裝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作為電子付費的移動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通訊裝置接收付款人移動通訊裝置的電子支票信息或背書折價券信息作為在所述移動通訊裝置上的所述儲值存儲器的一管制結余信息,所述管制結余信息在與所述操作服務器兌換時必須被認證。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作為電子付費的移動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付費集成電路執行指令包含:
加載堆棧指令、扣除堆棧指令及管制堆棧指令。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作為電子付費的移動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移動通訊裝置接收電信業者網絡信息來在該移動通訊裝置中建立儲值或增加儲值。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作為電子付費的移動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移動通訊裝置傳送一交易記錄至該電信業者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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