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數據包傳輸的方法和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440325.1 | 申請日: | 2014-09-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43111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26 |
| 發明(設計)人: | 林正顯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華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18 | 分類號: | H04L1/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138 | 代理人: | 張耀光 |
| 地址: | 511446 廣東省廣州市番***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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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數據包 傳輸 方法 裝置 | ||
1.一種數據包傳輸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向接收端發送第一數據包;
若在預設時間內未接收到所述接收端對所述第一數據包的反饋且所述第一數據包的重傳預估時間小于所述接收端的最大延時忍受值與數據收發兩端的單向傳輸延時的差,在所述第一數據包中添加傳輸指示標識,所述傳輸指示標識用于指示所述第一數據包的傳輸方式;
根據所述傳輸指示標識,調整所述第一數據包發送的路徑,并對所述第一數據包進行重傳;
其中,所述預設時間是根據數據收發兩端的所述單向傳輸延時而確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傳輸指示標識為重傳標志,所述根據所述傳輸指示標識,調整所述第一數據包的發送路徑,并對所述第一數據包進行重傳包括:
根據所述重傳標志,另選一條路徑或在多條路徑上重傳所述第一數據包。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傳輸指示標識為傳輸次數標志,所述根據所述傳輸指示標識,調整所述第一數據包的發送路徑,并對所述第一數據包進行重傳包括:
根據所述傳輸次數標志的數值,對所述第一數據包進行相應的重傳:
若傳輸次數標志的數值為1,將所述第一數據包按原路重傳;
若傳輸次數標志的數值為2,另選一條路徑或在多條路徑上重傳所述第一數據包;
若傳輸次數標志的數值大于2,在多條路徑上重傳所述第一數據包。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根據所述接收端反饋的所述最大延時忍受值,判斷是否對所述第一數據包進行重傳:
若所述重傳預估時間小于所述最大延時忍受值與所述單向傳輸延時的差,則根據所述最大延時忍受值與所述單向傳輸延時的差,選擇對應的傳輸路徑進行重傳;
否則不對所述第一數據包進行重傳處理。
5.一種數據包傳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
發送模塊,用于向接收端發送第一數據包;
處理模塊,用于若所述發送模塊在預設時間內未接收到所述接收端對所述第一數據包的反饋且所述第一數據包的重傳預估時間小于所述接收端的最大延時忍受值與數據收發兩端的單向傳輸延時的差,在所述第一數據包中添加傳輸指示標識,所述傳輸指示標識用于指示所述第一數據包的傳輸方式;
所述發送模塊,還用于根據所述處理模塊添加的所述傳輸指示標識,調整所述第一數據包發送的路徑,并對所述第一數據包進行重傳;
其中,所述預設時間是根據數據收發兩端的所述單向傳輸延時而確定。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輸指示標識為重傳標志,所述發送模塊具體用于:
根據所述重傳標志,另選一條路徑或在多條路徑上重傳所述第一數據包。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輸指示標識為傳輸次數標志,所述發送模塊具體用于:
根據所述傳輸次數標志的數值,對所述第一數據包進行相應的重傳:
若傳輸次數為1,將所述第一數據包按原路重傳;
若傳輸次數為2,另選一條路徑或在多條路徑上重傳所述第一數據包;
若傳輸次數大于2,在多條路徑上重傳所述第一數據包。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模塊用于:
根據所述接收端反饋的所述最大延時忍受值,判斷是否對所述第一數據包進行重傳:
若所述重傳預估時間小于所述最大延時忍受值與所述單向傳輸延時的差,則根據所述最大延時忍受值與所述單向傳輸延時的差,選擇對應的傳輸路徑進行重傳;
否則不對所述第一數據包進行重傳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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