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告警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431194.0 | 申請日: | 2014-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60667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1-07 |
| 發明(設計)人: | 代云峰;馮巖;林新峰;金忠恩 | 申請(專利權)人: | 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Q9/00 | 分類號: | B60Q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江崇玉 |
| 地址: | 241006 安徽省***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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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告警 方法 裝置 | ||
1.一種車輛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車輛的發動機狀態;
根據所述發動機狀態,判斷所述車輛是否處于溜車狀態;
若所述車輛處于溜車狀態,則觸發車輛告警模塊執行車輛告警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發動機狀態,判斷所述車輛是否處于溜車狀態,包括:
在所述發動機狀態為啟動狀態時,獲取所述車輛的車輪旋轉方向和檔位信息;
根據預設的車輪旋轉方向與行駛方向的對應關系,獲取所述車輪旋轉方向對應的第一行駛方向;
在所述第一行駛方向為倒車方向,且所述檔位信息指示所述車輛的變速箱檔位處于非倒車擋位時,判斷所述車輛在所述第一行駛方向上的移動時長是否大于第一預設閾值;
若所述車輛在所述第一行駛方向上的移動時長大于第一預設閾值,則判斷所述車輛處于溜車狀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發動機狀態,判斷所述車輛是否處于溜車狀態,包括:
在所述發動機狀態為未啟動狀態時,判斷所述車輛是否移動;
若所述車輛移動,則判斷所述車輛的移動時長是否大于第二預設閾值;
若所述車輛的移動時長大于第二預設閾值,則判斷所述車輛處于溜車狀態。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觸發車輛告警模塊執行車輛告警操作,包括:
在所述發動機狀態為啟動狀態時,觸發燈光告警模塊和聲音告警模塊中的至少一個車輛告警模塊,執行燈光告警操作和聲音告警操作中的至少一種;
在所述發動機狀態為未啟動狀態時,檢測所述車輛是否處于通電狀態;
若所述車輛處于通電狀態,則觸發燈光告警模塊和聲音告警模塊中的至少一個車輛告警模塊,執行燈光告警操作和聲音告警操作中的至少一種;
若所述車輛處于未通電狀態,則觸發聲音告警模塊,執行聲音告警操作。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觸發車輛告警模塊執行車輛告警操作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檢測所述車輛是否達到車輛告警終止條件,所述車輛告警終止條件包括接收到車輛告警終止信號和所述車輛處于靜止狀態中的至少一種;
若所述車輛達到所述車輛告警終止條件,則觸發所述車輛告警模塊終止所述車輛告警操作。
6.一種車輛告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
第一獲取模塊,用于獲取車輛的發動機狀態;
第一判斷模塊,用于根據所述發動機狀態,判斷所述車輛是否處于溜車狀態;
告警觸發模塊,用于在所述車輛處于溜車狀態時,觸發車輛告警模塊執行車輛告警操作。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判斷模塊,包括:
第一獲取單元,用于在所述發動機狀態為啟動狀態時,獲取所述車輛的車輪旋轉方向和檔位信息;
第二獲取單元,用于根據預設的車輪旋轉方向與行駛方向的對應關系,獲取所述車輪旋轉方向對應的第一行駛方向;
第一判斷單元,用于在所述第一行駛方向為倒車方向,且所述檔位信息指示所述車輛的變速箱檔位處于非倒車擋位時,判斷所述車輛在所述第一行駛方向上的移動時長是否大于第一預設閾值;
第一確定單元,用于在所述車輛在所述第一行駛方向上的移動時長大于第一預設閾值,判斷所述車輛處于溜車狀態。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判斷模塊,包括:
第二判斷單元,用于在所述發動機狀態為未啟動狀態時,判斷所述車輛是否移動;
第三判斷單元,用于在所述車輛移動時,判斷所述車輛的移動時長是否大于第二預設閾值;
第二確定單元,用于在所述車輛的移動時長大于第二預設閾值時,判斷所述車輛處于溜車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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