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利用廢棄焦粉活化后深度處理垃圾滲濾液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426314.8 | 申請日: | 2014-08-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92935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2-10 |
| 發明(設計)人: | 代晉國;宋乾武;吳琪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博力揚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1/28 | 分類號: | C02F1/28;B01J20/20;B01J20/34;C02F9/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輕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12 | 代理人: | 楊立 |
| 地址: | 102200 北京市昌***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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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利用 廢棄 活化 深度 處理 垃圾 滲濾 方法 | ||
1.一種利用廢棄焦粉活化后深度處理垃圾滲濾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將廢棄焦粉經過篩選后裝入活化爐,升溫并采用水蒸氣進行活化處理,得到活化半焦;
(2)活化結束后,將活化爐內的活化半焦降至常溫后送入活化料倉,經過粉碎機粉碎后制得粉末狀的活化焦粉;
(3)生化處理后的垃圾滲濾液采用三級逆流吸附的方式進行深度處理,將生化處理后的垃圾滲濾液依次進入一級吸附沉淀系統、二級吸附沉淀系統、三級吸附沉淀系統,最后出水;將步驟(2)得到的活化焦粉投加到三級吸附沉淀系統,經過吸附沉淀后進入二級吸附沉淀系統,經過吸附沉淀后最后進入一級吸附沉淀系統;
(4)活化焦粉經過三級逆流吸附后,在一級吸附沉淀系統內得到飽和的活化焦粉;
(5)將飽和的活化焦粉排出到自然干化系統,經過自然干化后,回收再利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利用廢棄焦粉活化后深度處理垃圾滲濾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廢棄焦粉的篩選具體為選擇粒徑在3~5mm的焦粉。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利用廢棄焦粉活化后深度處理垃圾滲濾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活化處理具體步驟為:將活化爐按照6~8℃/min的速率升溫,升溫至500~600℃,恒溫60min,再以4~6℃/min,升溫至850~900℃,恒溫60min,然后通入水蒸氣進行活化,活化時間控制在0.5h~2h,活化的溫度為850~900℃,其中,廢棄焦粉與通入的水蒸汽質量比為1:2~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利用廢棄焦粉活化后深度處理垃圾滲濾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粉碎機粉碎后的活化焦粉的粒度為60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利用廢棄焦粉活化后深度處理垃圾滲濾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活性焦粉對于垃圾滲濾液中COD的吸附容量為40~60mg/g。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利用廢棄焦粉活化后深度處理垃圾滲濾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活化焦粉的投加量為4~8kg活化焦粉/噸垃圾滲濾液。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利用廢棄焦粉活化后深度處理垃圾滲濾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每一級吸附沉淀系統內吸附的時間控制在0.5~1h,沉淀的時間控制在1~3h。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利用廢棄焦粉活化后深度處理垃圾滲濾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5)中,所述自然干化的時間為12~24h,干化后的活化焦粉的含水率為60%~70%。
9.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利用廢棄焦粉活化后深度處理垃圾滲濾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5)中,所述干化后的活化焦粉作為燃料或在垃圾焚燒過程中的助燃劑,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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