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觸摸屏中觸控數據的傳遞方法及相關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418516.8 | 申請日: | 2014-08-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38812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7-04 |
| 發明(設計)人: | 張大宇 | 申請(專利權)人: | 合肥鑫晟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41 | 分類號: | G06F3/04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達信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91 | 代理人: | 黃志華 |
| 地址: | 230011 ***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觸摸屏 中觸控 數據 傳遞 方法 相關 裝置 | ||
1.一種觸摸屏中觸控數據的傳遞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顯示控制芯片在確定用戶對于觸摸屏的操作發生類型變化時發送的攜帶有所述用戶當前對于觸摸屏的操作的標識信息;
根據接收的所述標識信息,以及預先存儲的標識信息和上報頻率的對應關系,確定當前所需的上報頻率;所述對應關系中不同的標識信息對應不同的上報頻率,且至少部分標示信息對應的上報頻率小于最大上報頻率;
根據確定出的當前所需的上報頻率,將對所述觸摸屏中各觸控點的觸控信號進行處理的處理頻率調整為大于或等于所述上報頻率,且小于或等于所述最大上報頻率;
以確定出的當前所需的上報頻率向所述顯示控制芯片發送觸控數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數據的傳遞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調整所述處理頻率之后,還包括:
根據調整后的處理頻率,將對所述觸摸屏中各觸控點充放電的掃描頻率調整為大于或等于所述處理頻率,且小于或等于所述最大上報頻率。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觸控數據的傳遞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接收所述顯示控制芯片發送攜帶有所述用戶當前對于觸摸屏的操作的標識信息之前,還包括:
向所述顯示控制芯片發送操作識別請求,所述操作識別請求使所述顯示控制芯片在確定用戶對于觸摸屏的操作發生類型變化時發送攜帶有所述用戶當前對于觸摸屏的操作的標識信息。
4.一種觸控控制芯片,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單元,用于接收顯示控制芯片在確定用戶對于觸摸屏的操作發生類型變化時發送的攜帶有所述用戶當前對于觸摸屏的操作的標識信息;
確定單元,用于根據接收的所述標識信息,以及預先存儲的標識信息和上報頻率的對應關系,確定當前所需的上報頻率;所述對應關系中不同的標識信息對應不同的上報頻率,且至少部分標示信息對應的上報頻率小于最大上報頻率;
第一調整單元,用于根據確定出的當前所需的上報頻率,將對所述觸摸屏中各觸控點的觸控信號進行處理的處理頻率調整為大于或等于所述上報頻率,且小于或等于所述最大上報頻率;
發送單元,用于以確定出的當前所需的上報頻率向所述顯示控制芯片發送觸控數據。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觸控控制芯片,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二調整單元,用于根據調整后的處理頻率,將對所述觸摸屏中各觸控點充放電的掃描頻率調整為大于或等于所述處理頻率,且小于或等于所述最大上報頻率。
6.如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觸控控制芯片,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送單元,還用于向所述顯示控制芯片發送操作識別請求,所述操作識別請求使所述顯示控制芯片在確定用戶對于觸摸屏的操作發生類型變化時發送攜帶有所述用戶當前對于觸摸屏的操作的標識信息。
7.一種觸摸屏中觸控數據的傳遞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確定用戶對于觸摸屏的操作發生類型變化時,向觸控控制芯片發送攜帶有所述用戶當前對于觸摸屏的操作的標識信息;
接收所述觸控控制芯片根據所述標識信息以及預先存儲的標識信息和上報頻率的對應關系確定當前所需的上報頻率后,以確定出的當前所需的上報頻率發送的觸控數據,所述對應關系中不同的標識信息對應不同的上報頻率,且至少部分標示信息對應的上報頻率小于最大上報頻率。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觸控數據的傳遞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接收所述觸控控制芯片發送的操作識別請求;
根據所述操作識別請求,確定用戶對于觸摸屏的操作是否發生類型變化。
9.一種顯示控制芯片,其特征在于,包括:
發送單元,用于在確定用戶對于觸摸屏的操作發生類型變化時,向觸控控制芯片發送攜帶有所述用戶當前對于觸摸屏的操作的標識信息;
接收單元,用于接收所述觸控控制芯片根據所述標識信息以及預先存儲的標識信息和上報頻率的對應關系確定當前所需的上報頻率后,以確定出的當前所需的上報頻率發送的觸控數據,所述對應關系中不同的標識信息對應不同的上報頻率,且至少部分標示信息對應的上報頻率小于最大上報頻率。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顯示控制芯片,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確定單元;其中,
所述接收單元,還用于接收所述觸控控制芯片發送的操作識別請求;
所述確定單元,用于根據所述操作識別請求,確定用戶對于觸摸屏的操作是否發生類型變化。
11.一種觸控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4-6任一項所述的觸控控制芯片,以及如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顯示控制芯片。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合肥鑫晟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合肥鑫晟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10418516.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數據顯示系統、數據中繼設備、數據中繼方法、數據系統、接收設備和數據讀取方法
- 數據記錄方法、數據記錄裝置、數據記錄媒體、數據重播方法和數據重播裝置
- 數據發送方法、數據發送系統、數據發送裝置以及數據結構
- 數據顯示系統、數據中繼設備、數據中繼方法及數據系統
- 數據嵌入裝置、數據嵌入方法、數據提取裝置及數據提取方法
- 數據管理裝置、數據編輯裝置、數據閱覽裝置、數據管理方法、數據編輯方法以及數據閱覽方法
- 數據發送和數據接收設備、數據發送和數據接收方法
- 數據發送裝置、數據接收裝置、數據收發系統、數據發送方法、數據接收方法和數據收發方法
- 數據發送方法、數據再現方法、數據發送裝置及數據再現裝置
- 數據發送方法、數據再現方法、數據發送裝置及數據再現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