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垃圾處理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415673.3 | 申請日: | 2014-08-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96149B | 公開(公告)日: | 2016-11-16 |
| 發明(設計)人: | 胡偉;孫洪波;陳可中;麥連鋒;金宣華;胡雪瑩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樸方環保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G5/033 | 分類號: | F23G5/033;F23G5/4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智科友專利商標事務所 44241 | 代理人: | 曲家彬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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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垃圾處理 系統 | ||
1.一種垃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包括:垃圾水切割處理部分、垃圾混合攪拌部分、污水電離部分、垃圾離子燃燒部分、反饋助燃部分和回收利用部分;
⑴、所述的垃圾水切割處理部分包括:進料斗(1-1)、水切割槍(1-2)、混合料斗(1-3)、除渣機(1-4)、渣料斗(1-5)、水箱(1-6)和輸料管(1-7),所述的進料斗(1-1)的側壁上設置有一組水切割槍(1-2),水切割槍(1-2)經壓力供水系統與水箱(1-6)連通,所述的進料斗(1-1)下面設置有混合料斗(1-3)和除渣機(1-4),混合料斗(1-3)底部與輸料管(1-7)連通,除渣機(1-4)一端與進料斗(1-1)連通,另一端與渣料斗(1-5)連通:
⑵、所述的垃圾混合攪拌部分包括:混合垃圾攪拌倉(2-1)、攪拌器(2-2)、輸出泵(2-3)和進料口(2-4),所述的攪拌器(2-2)和進料口(2-4)設置在混合垃圾攪拌倉(2-1)上部,混合垃圾攪拌倉(2-1)低部與垃圾水切割處理部分中的輸料管(1-7)連通:
⑶、所述的污水電離部分包括:污水電離倉(3-1)、陽極氫氣發生器(3-2)和陰極氧氣發生器(3-3),陽極氫氣發生器(3-2)出口上設有氫氣氣泵(3-4)、陰極氧氣發生器(3-3)出口上設有氧氣氣泵(3-5):
⑷、所述的垃圾離子燃燒部分包括:帶有水套的爐體(4-1)、混合垃圾噴頭(4-2)、離子燃燒噴頭(4-3),混合垃圾噴頭(4-2)與離子燃燒噴頭(4-3)在爐體(4-1)內上下對應設置,所述的混合垃圾噴頭(4-2)為帶有一組環形設置出料孔的圓形噴頭,混合垃圾噴頭(4-2)經管路與垃圾混合攪拌部分中的輸出泵(2-3)管路連接,所述的離子燃燒噴頭(4-3)為帶有均布設置一組離子燃燒噴槍的圓形噴槍,離子燃燒噴頭(4-3)與污水電離部分部分中的氫氣氣泵(3-4)管路連接,混合垃圾噴頭(4-2)經管路同時與氧氣氣泵(3-5)管路連接,所述的回收利用部分為爐體(4-1)的出渣口(4-11)與熱交換器(5)連通,熱交換器(5)與沉淀池(6)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垃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爐體(4-1)蒸汽出口(4-12)與蒸汽發電機組(7)連接,蒸汽發電機組(7)的回水口(7-1)與污水電離部分的污水電離倉(3-1)和爐體(4-1)供水口(4-13)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垃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反饋助燃部分為垃圾離子燃燒部分中的離子燃燒噴頭(4-3)經氣泵(4-5)與垃圾水切割處理部分中的進料斗(1-1)管路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垃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蒸汽發電機組(7)的電力輸出端分別與污水電離部分中的陽極氫氣發生器(3-2)和垃圾離子燃燒部分中的離子燃燒噴頭(4-3)電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垃圾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出渣口(4-11)經蒸汽回收泵(4-14)和管路與混合垃圾噴頭(4-2)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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