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ATP光咽喉無創治療儀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414954.7 | 申請日: | 2014-08-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25799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2-24 |
| 發明(設計)人: | 張霞;蘆勝利 | 申請(專利權)人: | 愛特普生物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N5/06 | 分類號: | A61N5/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瑞恒信達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82 | 代理人: | 尹卓;王鳳華 |
| 地址: | 102200 北京市昌平區科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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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atp 咽喉 治療 | ||
1.一種ATP光咽喉無創治療儀,包括:
主機箱;
ATP光發光器,所述ATP光發光器設置在所述箱體內;
微電腦控制器,所述微電腦控制器設置在主機箱內部,用于控制所述ATP光發光器;
中空導管,所述中空導管的一端至少與所述ATP光發光器相連通,所述中空導管從所述主機箱內部延伸到所述主機箱外部;
探頭,所述探頭的一端與所述中空導管的另一端相接合并相連通;
手持連接部,所述手持連接部設置在所述探頭和所述中空導管之間并包裹所述探頭與所述中空導管相接合的接合部;和
顯示器,所述顯示器設置在主機箱頂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ATP光咽喉無創治療儀,其中,所述中空導管包括從所述中空導管的與所述ATP光發光器相連通的一端延伸并貫通整個中空導管和探頭的光照射通道、和與所述光照射通道并排延伸的攝像通道,所述攝像通道與所述微電腦控制器相連通,并從所述中空導管一端延伸貫通整個中空導管和探頭。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ATP光咽喉無創治療儀,其中,所述光照射通道用于將從所述ATP光發光器發出的ATP光傳輸至探頭,并從探頭的另一端發出。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ATP光咽喉無創治療儀,其中,所述ATP光發光器包括:
發光器殼體;
固定罩,所述固定罩容納在所述發光器殼體中;
發光組件,所述發光組件設置在所述固定罩的一端;
燈頭,所述發光組件插設在所述燈頭中,使得所述發光組件固定在所述燈頭與所述固定罩之間,并通過所述燈頭為所述發光組件提供能量;
其中,所述發光器殼體為中空的,用于將所述固定罩、所述發光組件和所述燈頭順序地容納在所述發光器殼體中。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ATP光咽喉無創治療儀,其中,所述發光組件包括燈碗和插入所述燈碗中的燈泡,所述燈碗的內部鍍有反光介質,優選地,所述燈碗的內部鍍金。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ATP光咽喉無創治療儀,其中,所述固定罩和所述發光組件之間的距離固定。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ATP光咽喉無創治療儀,其中,所述探頭的長度為15.0cm。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ATP光咽喉無創治療儀,其中,所述探頭的直徑為0.4cm。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ATP光咽喉無創治療儀,其中,所述探頭發出的光的波長在4.9μm-7.6μm的范圍內。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ATP光咽喉無創治療儀,其中,所述探頭發出的光不聚焦,并且,所述探頭發出的光的波長處于紅外波長過渡帶并帶有明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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