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與手機共用充電器的剃須刀無效
| 申請號: | 201410402946.0 | 申請日: | 2014-08-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308870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1-28 |
| 發明(設計)人: | 李林敏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林敏 |
| 主分類號: | B26B19/38 | 分類號: | B26B19/38;B26B19/28 |
| 代理公司: | 廣西南寧公平專利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45104 | 代理人: | 王素娥 |
| 地址: | 532801 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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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機 共用 充電器 剃須刀 | ||
1.與手機共用充電器的剃須刀,其特征在于,由與手機共用充電器的剃須刀(1)、手機充電器(2)和手機數據線(3)構成:所述與手機共用充電器的剃須刀(1)內裝有電路板,所述電路板由手機充電插口SUB尾插(4)、指示燈(5)、二極管(6)、3.7V充電電池(7)、開關(8)和3.7V電動機(9)組成:所述指示燈(5)連接在手機充電插口SUB尾插(4)正、負極上;所述二極管(6)分別與指示燈(5)的正極和3.7V充電電池(7)的正極連接;所述3.7V充電電池(7)的負極接在指示燈(5)的負極上;所述3.7V電動機(9)的負極接到3.7V充電電池(7)的負極上,3.7V電動機(9)的正極與開關(8)的一端連接,開關(8)的另一端接在3.7V充電電池(7)的正極上,構成電路板;所述手機充電器(2)設有插口(1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與手機共用充電器的剃須刀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與手機共用充電器的剃須刀(1)用手機充電器(2)充電時,將手機充電器(2)插入電源,手機數據線(3)的一端插入手機充電插口SUB尾插(4)中,手機數據線(3)的另一端插入手機充電器(2)的插口(10)中就可以給手機共用充電器的剃須刀1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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