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火災情況下將核電廠引導至安全狀態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384452.4 | 申請日: | 2014-08-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82349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3-15 |
| 發明(設計)人: | 譚廣萍;信天民;劉文華;唐濤;王樂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21D3/06 | 分類號: | G21D3/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悅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311 | 代理人: | 田明,任曉航 |
| 地址: | 100840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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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火災 情況 核電廠 引導 安全 狀態 方法 | ||
1.一種火災情況下將核電廠引導至安全狀態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對核電廠已有的運行、事故規程進行梳理,清理出用于機組狀態判斷和規程導向的關鍵信息;
(2)針對每個防火空間,梳理火災造成的不可用功能、設備和信息,判斷火災是否造成不可接受的后果;
(3)如果火災不會造成不可接受的后果,則火災對機組安全功能無重大影響,僅采取基本的滅火、救援行動;如果火災會造成不可接受的后果,則進入步驟(4);
(4)除了基本的滅火、救援行動外,為了保證機組安全,操縱員執行如下操作:
a)預見性操作,提前將可用的冗余設備投入運行,并且盡快啟動相應操作以引導機組到達指定的后撤模式;同時,提前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機組狀態的惡化;
b)斷電操作,由操縱員主動切斷受火災影響的核安全相關設備的電源;
c)標記操作,對受到火災影響而不可用的功能進行標記;
d)給出替代信息或指定值操作,由于受火災影響而不可用的信息在火災情況下將不再可靠,通過其冗余的信息或提前確定替代參數以保證操縱員在火災情況下所執行的操作能將機組帶入指定的可靠狀態;
e)確定后撤模式操作,所述后撤模式是指在火災造成部分安全功能不可用的情況下,機組能夠達到并維持的可接受的安全狀態;
f)記錄其它因火災而不可用的設備、信息和誤報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災情況下將核電廠引導至安全狀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的不可接受的后果包括:
1)完全喪失一個或多個支持功能;
2)可預見的或已經發生的反應堆緊急停堆,同時伴隨核蒸汽供應系統正常運行功能的失效;
3)核蒸汽供應系統正常運行功能的失效可能導致事件瞬態或事故瞬態;
4)其它不可接受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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