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合成橡膠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384032.6 | 申請日: | 2014-08-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439369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12 |
| 發明(設計)人: | 吳穎;酈和生;秦會敏;謝文州;馮婕;魏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02F9/14 | 分類號: | C02F9/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王崇;李婉婉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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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生產廢水 羧甲基纖維素鹽 混合物 活性污泥處理 臭氧氧化 丁苯橡膠 可生化性 排放標準 石灰沉淀 低聚物 有效地 出水 降解 膠渣 石灰 廢水 | ||
1.一種合成橡膠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將羧甲基纖維素鹽與合成橡膠生產廢水進行接觸得到接觸混合物,然后將所述接觸混合物依次經過石灰沉淀、臭氧氧化和活性污泥處理的步驟;其中,相對于合成橡膠生產廢水的體積,羧甲基纖維素鹽的加入量為5-20mg/L,石灰的加入量為2-10mg/L。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相對于合成橡膠生產廢水的體積,羧甲基纖維素鹽的加入量為10-15mg/L。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相對于合成橡膠生產廢水的體積,石灰的加入量為5-8mg/L。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羧甲基纖維素鹽為羧甲基纖維素的堿金屬鹽。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羧甲基纖維素鹽為羧甲基纖維素鈉。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石灰沉淀步驟中,廢水的靜置時間為3-10min。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石灰沉淀步驟中,廢水的靜置時間為5-8min。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臭氧氧化步驟中,相對于合成橡膠生產廢水的體積,臭氧的加入量為20-100mg/L,水力停留時間為10-90min。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臭氧氧化步驟中,相對于合成橡膠生產廢水的體積,臭氧的加入量為50-70mg/L。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臭氧氧化步驟中,水力停留時間為20-60min。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活性污泥處理步驟中,相對于合成橡膠生產廢水的體積,活性污泥的加入量為2500-5000mg/L。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活性污泥處理步驟中,相對于合成橡膠生產廢水的體積,活性污泥的加入量為3000-4000mg/L。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活性污泥處理步驟中,相對于合成橡膠生產廢水的體積,溶解氧為2-8mg/L。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活性污泥處理步驟中,相對于合成橡膠生產廢水的體積,溶解氧為2-4mg/L。
15.根據權利要求1和13-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活性污泥處理步驟中,水力停留時間為8-20h。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活性污泥處理步驟中,水力停留時間為12-1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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