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利用木屑替代部分煤生產焦炭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371194.6 | 申請日: | 2014-07-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316013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09 |
| 發明(設計)人: | 王玉明;毛曉明;胡德生;錢暉 | 申請(專利權)人: | 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B53/02 | 分類號: | C10B53/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三和萬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31230 | 代理人: | 劉立平 |
| 地址: | 201900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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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利用 木屑 替代 部分 生產 焦炭 方法 | ||
1.一種利用木屑替代部分煤生產焦炭的方法,利用木屑資源與配合煤進行混合配用,從而生產出較高質量焦炭,其制取方法及工藝過程如下:
一、木屑篩分,取鋸木生產廠獲得的木屑,利用圓孔篩進行篩分操作,通過篩孔的木屑留樣待用,未通過篩孔的木屑利用粉碎機進行粉碎,粉碎后再經圓孔篩篩分,通過篩孔的木屑留樣待用;
二、木屑的烘干處理,將通過篩孔的木屑放入烘箱中,烘干后在常溫下冷卻后備用;
三、物料的混合破碎,木屑和配合煤按照一定配比加入破碎機進行混合粉碎后的粒度小于1mm;木屑的使用量占配合煤重量的6-10%;
四、產品制備,向充分混合粉碎后的木屑和配合煤的混合物中配入一定的水分,保證混合物的水分為5-6%(重量),后將混合物加入40kg焦爐在一定溫度條件下高溫炭化,待焦炭成熟后利用干熄焦方法進行冷卻,進而獲得合格的焦炭;
所述焦炭的CSR為49.8%-5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利用木屑替代部分煤生產焦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一中,圓孔篩的孔徑為2-4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利用木屑替代部分煤生產焦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二中,烘干溫度為在105℃條件下進行烘干,烘干時間為15-20h,保持木屑的水分為3%(重量)以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利用木屑替代部分煤生產焦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三中,配合煤的粒度小于6m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利用木屑替代部分煤生產焦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三中,配合煤的灰分Ad=6-9%,揮發分VMd=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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