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汽車安全帶限速報警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410370441.0 | 申請日: | 2014-07-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63157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1-26 |
| 發(fā)明(設計)人: | 吳良芹 | 申請(專利權)人: | 沙洲職業(yè)工學院 |
| 主分類號: | B60R22/48 | 分類號: | B60R22/48 |
| 代理公司: | 蘇州廣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2234 | 代理人: | 徐萍 |
| 地址: | 215600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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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汽車 安全帶 限速 報警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在汽車安全帶未系時對汽車進行限速的安全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經濟的發(fā)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汽車已經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系好汽車安全帶是確保行車安全的主要措施之一。但是,往往有些司機駕車時不佩戴安全帶,給自己和乘客帶來了安全隱患,萬一急剎車或者撞擊就可能給前排人員帶來原本可以避免或減輕的傷害,害人害己。傳統(tǒng)的汽車安全帶不能對司機不系安全帶的行為進行強制約束,不能杜絕司機不系安全帶的行為,因此設計一種能夠強制約束司機不系安全帶行為的安全裝置是必要的。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汽車安全帶限速報警裝置,該汽車安全帶限速報警裝置可以在司機不系安全帶的情況下限制汽車的車速,迫使司機系上安全帶,否則便不能正常速度行駛,提高了行車的安全。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汽車安全帶限速報警裝置,包括控制汽車節(jié)氣門電流大小的節(jié)氣門電路控制器、啟動開關、常閉繼電器、第一液壓缸、第二液壓缸、齒輪、齒條、轉軸和液壓管道,所述啟動開關與汽車的蓄電池的電路串聯(lián)連接,所述啟動開關與汽車安全帶的卡扣座、所述常閉繼電器和節(jié)氣門電路控制器電路串聯(lián)連接,所述第一液壓缸內有第一液壓缸活塞,所述第一液壓缸活塞連接有第一液壓缸活塞桿,所述第二液壓缸內有第二液壓缸活塞,所述第二液壓缸活塞連接有第二液壓缸活塞桿,所述齒輪套裝在所述轉軸上,所述齒輪的輪齒與所述齒條嚙合,所述齒條的一端與所述第二液壓缸活塞桿的外露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液壓缸活塞桿的外露端與汽車的油門踏板連接,踩下所述油門踏板時所述第一液壓缸活塞桿推動所述第一液壓缸活塞在所述第一液壓缸內直線移動,所述液壓管道的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一液壓缸和第二液壓缸連通,所述液壓管道內和所述第一液壓缸以及第二液壓缸內均填充有液壓油,所述節(jié)氣門電路控制器包括滑片和電阻絲,所述滑片的一端固定在所述轉軸上,所述滑片的另一端與所述電阻絲接觸,在所述轉軸轉動時所述滑片的另一端在所述電阻絲上移動。
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齒條上設置有齒條回位彈簧,所述齒條回位彈簧在所述齒條解除外力作用時使所述齒條恢復到受外力前所處的位置。
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還包括蜂鳴器和報警燈,所述蜂鳴器、報警燈和節(jié)氣門電路控制器彼此電路并聯(lián)連接。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的汽車安全帶限速報警裝置通過節(jié)氣門電路控制器控制汽車節(jié)氣門電流的大小,從而控制節(jié)氣門的開度和發(fā)動機的進氣量進而控制車速,可以在司機不系安全帶的情況下限制汽車的車速,迫使司機系上安全帶,否則便不能正常速度行駛,提高了行車的安全。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其中:
圖1是本發(fā)明的汽車安全帶限速報警裝置的液壓機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的汽車安全帶限速報警裝置的工作電路示意圖;
圖3是本發(fā)明的汽車安全帶限速報警裝置的節(jié)氣門電路控制器示意圖。
附圖中各部件的標記如下:100、節(jié)氣門電路控制器,1、油門踏板,2、踏板回位彈簧,3、第一液壓缸,4、第一液壓缸活塞桿,5、第一液壓缸活塞,6、液壓油,7、液壓管道,8、第二液壓缸,9、第二液壓缸活塞,10、第二液壓缸活塞桿,11、齒條,12、齒輪,13、轉軸,14、齒條回位彈簧,15、滑片,16、電阻絲,17、節(jié)氣門驅動電機,18、蜂鳴器,19、報警燈,20、常閉繼電器,21、卡扣座,22、啟動開關,23、蓄電池。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發(fā)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至圖3,本發(fā)明實施例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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