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門禁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355265.3 | 申請日: | 2014-07-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279822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15 |
| 發明(設計)人: | 黃昆烈 | 申請(專利權)人: | 黃昆烈 |
| 主分類號: | G07C9/00 | 分類號: | G07C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龍寰宇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139 | 代理人: | 孫皓晨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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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門禁 系統 | ||
1.一種門禁系統,其特征在于,具有主機以及主動式感應卡,該主機界定有一第一接收范圍,且第一接收范圍內界定出一第一有效范圍,該主動式感應卡是以第一間隔時間間歇性的發出控制信號至該主機,當該主動式感應卡位于該第一接收范圍發出控制信號時,該主機會判斷該主動式感應卡的移動方向,若該主動式感應卡朝向該主機靠近時,該主機發出改變信號至該主動式感應卡,讓該主動式感應卡以第二間隔時間間歇性的發出控制信號,且該第二間隔時間短于該第一間隔時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門禁系統,其特征在于,該主機于判斷該主動式感應卡的移動方向時,該主機會比對該主動式感應卡此次所發出的控制信號的信號強度是否大于前次該主機所接收到的控制信號的信號強度,若此次控制信號的信號強度大于前次控制信號的信號強度,則該主機發出改變信號至該主動式感應卡,若該主機比對出該主動式感應卡此次所發出的控制信號的信號強度小于前次該主機所接收到的控制信號的信號強度,則不發出改變信號。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門禁系統,其特征在于,該主機設置有第一微處理器,該第一微處理器連接有第一信號接收/發射裝置,該第一信號接收/發射裝置具有第一接收靈敏度,該第一接收靈敏度將該第一信號接收/發射裝置的接收范圍界定出一第一接收范圍,該第一微處理器設定有第一信號接收強度設定值,該第一信號接收強度設定值將該第一信號接收/發射裝置的該第一接收范圍界定出一第一有效范圍,且該第一接收范圍大于該第一有效范圍。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門禁系統,其特征在于,該主機的第一信號接收/發射裝置接收到該主動式感應卡所發出控制信號時,該第一微處理器會比對該控制信號的信號強度是否大于或等于該第一信號接收強度設定值,當該控制信號強度大于或等于該第一信號接收強度設定值時,該第一微處理器執行此控制信號,若該控制信號強度小于該第一信號接收強度設定值時,該第一微處理器則不執行此控制信號。
5.如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門禁系統,其特征在于,該主機連接有讀頭,該讀頭具有第三信號接收/發射裝置,該第三信號接收/發射裝置具有第二接收靈敏度,而該主機的第一微處理器進一步設定有第二信號接收強度設定值。
6.如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門禁系統,其特征在于,該主機連接有讀頭,該讀頭具有第三信號接收/發射裝置以及第三微處理器,該第三信號接收/發射裝置具有第二接收靈敏度,該第三微處理器具有第二信號接收強度設定值。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門禁系統,其特征在于,該主機連接有讀頭,該讀頭具有第三信號接收/發射裝置以及第三微處理器,該第三信號接收/發射裝置具有第二接收靈敏度,該第三微處理器具有第二信號接收強度設定值,讓該讀頭的第三信號接收/發射裝置接收到該主動式感應卡所發出的控制信號,由該第三微處理器比對該主動式感應卡此次所發出的控制信號的信號強度是否大于前次該讀頭所接收到的控制信號的信號強度,若此次控制信號的信號強度大于前次控制信號的信號強度,代表該主動式感應卡朝向該讀頭移動,則該讀頭發出改變信號至該主動式感應卡。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門禁系統,其特征在于,該主動式感應卡設置有第二微處理器,該第二微處理器連接有第二信號接收/發射裝置,該第二微處理器設定有第一間隔時間與第二間隔時間,且該第一間隔時間長于該第二間隔時間。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門禁系統,其特征在于,該主機于判斷該主動式感應卡的移動方向時,該主機會依據該主動式感應卡此次所發出的控制信號的信號強度,與設定的前一段時間內所收到該主動式感應卡所發出控制信號的信號強度進行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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