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特別用于車輛加熱器中的燃燒用空氣流入道的流入元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352707.9 | 申請日: | 2014-07-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340015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4-12 |
| 發明(設計)人: | T·潘特羅特;R·阿普費爾貝克;T·芬戴斯;A·科爾默;F·巴特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埃貝斯佩歇氣候控制系統有限責任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H1/22 | 分類號: | B60H1/22;F23D99/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11038 | 代理人: | 俞海舟 |
| 地址: | 德國埃***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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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特別 用于 車輛 加熱器 中的 燃燒 氣流 入道 流入 元件 | ||
1.流入元件、特別是用于車輛加熱器的燃燒用空氣流入道的流入元件,包括:
第一底部區域(24)和與第一底部區域(24)鄰接的且基本上沿流入元件(22)的縱向中軸線(L)的方向延伸的外周緣壁(26);
與外周緣壁(26)隔開徑向間距設置的且與外周緣壁限定空間區域(52)的第一內周緣壁(32);以及
流入開口裝置(38),用以使空氣流入到流入元件(22)中;
其特征在于,流入開口裝置(38)設置在第一底部區域(24)內并且構成用于產生渦流。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流入元件,其特征在于,流入開口裝置(38)包括多個流入開口(40)和配設于所述流入開口的導流元件(44),所述流入開口圍繞第一底部區域(24)的第一底部壁(36)依次相繼地設置。
3.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流入元件,其特征在于,第一底部壁(36)參照縱向中軸線(L)基本上在中心設置,其中優選第一底部壁(40)在軸向上與流出開口(56)對置和/或與該流出開口設置在相同的軸向區域內。
4.按照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流入元件,其特征在于,在至少兩個、優選全部依次相繼的流入開口(40)之間設置導流元件(44)。
5.按照權利要求2至4之一項所述的流入元件,其特征在于,各流入開口(40)繞第一底部壁(36)以環形的布置設置。
6.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流入元件,或者如果權利要求5引用權利要求4的話,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流入元件,其特征在于,各導流元件(44)設置在與第一底部壁(36)鄰接的第二內周緣壁(42)與外周緣壁(26)之間。
7.按照權利要求2至6之一項所述的流入元件,其特征在于,各導流元件(44)參照主流入方向(H)優選以相同的尺寸和/或沿相同的方向定位地設置。
8.按照權利要求7所述的流入元件,其特征在于,參照主流入方向(H)各導流元件(44)的上游端部區域(46)相對于各導流元件(44)的下游端部區域(48)在周向上錯位。
9.按照權利要求1至8之一項所述的流入元件,其特征在于,流入開口裝置(38)與在外周緣壁(26)與第一內周緣壁(32)之間形成的空間區域(52)在軸向上對置和/或基本上設置在相同的徑向區域內。
10.按照權利要求1至9之一項所述的流入元件,其特征在于,在外周緣壁(26)與第一內周緣壁(32)之間形成的空間區域(52)通過第二底部區域(34)在軸向上限定。
11.按照權利要求10所述的流入元件,其特征在于,第二底部區域(34)包括第二底部壁(50),其中優選第二底部壁(50)構成為環形的和/或在軸向上與流入開口裝置(38)對置和/或與外周緣壁(26)和第一內周緣壁(32)鄰接。
12.按照權利要求1至11之一項所述的流入元件,其特征在于,第一內周緣壁(32)沿縱向中軸線(L)的方向與第一底部區域(24)隔開間距地終止和/或包圍流出開口(56)。
13.流入構件組、特別用于車輛加熱器的燃燒用空氣流入道的流入構件組,包括一種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流入元件(22)以及一種氣流消聲器(14),該氣流消聲器具有進氣區域用以接納穿流流入元件(21)的空氣。
14.按照權利要求12和13所述的流入構件組,其特征在于,進氣區域包括與由第一內周緣壁(32)包圍的流出開口(56)處于連通的進氣開口(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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