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止痛的外用中藥組合物及其制備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410341026.2 | 申請日: | 2014-07-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47480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12 |
| 發(fā)明(設(shè)計(jì))人: | 覃業(yè)宇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覃業(yè)宇 |
| 主分類號: | A61K36/9062 | 分類號: | A61K36/9062;A61P29/00 |
| 代理公司: | 長沙正奇專利事務(wù)所有限責(zé)任公司43113 | 代理人: | 周晟 |
| 地址: | 537712 廣西壯族自治***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止痛 外用 中藥 組合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止痛的外用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的:防己4-8份、絲瓜絡(luò)8-12份、生地黃6-10份、木瓜7-11份、燈心草4-8份、甘草4-8份、木通3-7份、紅花6-10份、金櫻子6-10份、五味子6-10份、天冬4-8份、竹茹6-10份、地骨皮6-10份、牛蒡子7-11份、防風(fēng)4-8份、枳實(shí)4-8份、柏子仁4-8份、槐角3-7份、香附6-10份、巴戟天3-7份、覆盆子4-8份、車前草3-7份、刺玫果4-8份、高良姜3-7份、枳棋子6-10份、馬齒莧4-8份、鮮蘆根6-10份、吳茱萸4-8份、厚樸3-7份、墨旱蓮6-10份、蒲黃4-8份、蒺藜4-8份、金蕎麥4-8份、天山雪蓮2-4份、牛蒡根6-10份。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的:防己7份、絲瓜絡(luò)11份、生地黃7份、木瓜10份、燈心草5份、甘草5份、木通6份、紅花6份、金櫻子7份、五味子7份、天冬7份、竹茹7份、地骨皮8份、牛蒡子8份、防風(fēng)7份、枳實(shí)7份、柏子仁5份、槐角4份、香附7份、巴戟天6份、覆盆子6份、車前草4份、刺玫果5份、高良姜6份、枳棋子7份、馬齒莧5份、鮮蘆根9份、吳茱萸7份、厚樸6份、墨旱蓮7份、蒲黃7份、蒺藜7份、金蕎麥5份、天山雪蓮2份、牛蒡根9份。
3.如權(quán)利要求1-2中任一項(xiàng)所述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的活性成分是采用水提或40—80%體積百分濃度的乙醇回流提取制備而成的。
4.如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的活性成分是通過以下方法制備而成的:取全部藥材,加水提取2-3次,每次加水量相當(dāng)于藥材總重量的6-12倍,每次提取時(shí)間為1-3小時(shí),合并提取液,濾過,濾液濃縮至70-80℃時(shí)相對密度為1.10-1.25的清膏,即得活性成分。
5.如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的活性成分是通過以下方法制備而成的:取全部藥材,加水提取2-3次,每次加水量相當(dāng)于藥材總重量的6-12倍,每次提取時(shí)間為1-3小時(shí),合并提取液,濾過,濾液濃縮至70-80℃時(shí)相對密度為1.05-1.20的清膏,加入乙醇,使含醇量為40-70%,靜置12-24小時(shí),濾過,濾液濃縮至70-80℃時(shí)相對密度為1.10-1.25的浸膏,即得活性成分。
6.如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的活性成分是通過以下方法制備而成的:取全部藥材,用40-80%乙醇回流提取2-3次,每次乙醇用量為藥材總量的4-10倍,提取時(shí)間為1-4小時(shí),合并提取液,過濾,濾液濃縮至60-80℃時(shí)相對密度為1.10-1.25的浸膏,即得活性成分。
7.一種止痛的外用中藥制劑,包括權(quán)利要求1~2中任一項(xiàng)止痛的外用中藥組合物與醫(yī)藥學(xué)上可接受的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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