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核電站低中水平放射性活性炭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334521.0 | 申請日: | 2014-07-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064239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29 |
| 發明(設計)人: | 李超;羅倩;潘躍龍;鄧先寬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廣核工程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21F9/30 | 分類號: | G21F9/30;G21F9/36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王基才;王冬華 |
| 地址: | 518023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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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活性炭 放射性 活性炭處理 脫水 核電站 廢物 灌漿 計量 放射性水平 有效解決 運行成本 不均勻 固定的 固化體 計量罐 封蓋 暫存 裝桶 轉運 養護 安全 | ||
1.一種核電站低中水平放射性活性炭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收集低中水平放射性活性炭,并將其轉運至活性炭計量罐中;
2)對活性炭計量罐中的活性炭進行脫水;
3)將脫水后的活性炭排入裝有內膽的廢物桶的內膽中;
4)所述內膽上還設有蓋板,對裝有活性炭的內膽進行封蓋后,再對裝有活性炭的廢物桶進行灌漿固定并封蓋;
5)養護及暫存固定有活性炭的廢物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核電站低中水平放射性活性炭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的活性炭在進行脫水前,需要先進行疏松,脫水過程為疏松、脫水、靜置三者循環進行,直至脫水管線上的可視流量指示器觀察不到水為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核電站低中水平放射性活性炭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的疏松是利用壓縮空氣或設置于活性炭計量罐內的攪拌器進行的。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核電站低中水平放射性活性炭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內膽通過支架固定在廢物桶內,內膽的底部開設有小孔而形成篩網結構;所述內膽的底部指內膽的底壁、或是內膽的底壁和側壁的下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核電站低中水平放射性活性炭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內膽底部篩網的小孔尺寸小于活性炭的特征尺寸,以允許游離水滲出但能阻止活性炭泄露為準。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核電站低中水平放射性活性炭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內膽的封蓋操作利用遠程工具進行,或是近距離進行。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核電站低中水平放射性活性炭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4)的灌漿操作是將預定配方的水泥漿灌入裝有內膽的廢物桶,使得內膽完全被水泥漿所包覆。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核電站低中水平放射性活性炭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采用碳鋼材料制作;內膽由不銹鋼或碳鋼材料制成,且壁厚超過2mm。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核電站低中水平放射性活性炭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是將設定量的活性炭排入每一廢物桶中,因此在將活性炭排入廢物桶前,需要先經過精確計量。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核電站低中水平放射性活性炭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將脫水后的活性炭排入廢物桶中后,還需要對裝有活性炭的廢物桶進行干燥,使活性炭中的游離水含量小于1%。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核電站低中水平放射性活性炭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利用轉運槽車對活性炭進行轉運;活性炭直接從轉運槽車輸送進活性炭計量罐,或是經其他容器暫存后,再輸送進活性炭計量罐;活性炭在不同容器之間的轉移是通過水力或重力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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