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丁苯橡膠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327669.1 | 申請日: | 2014-07-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330087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02 |
| 發明(設計)人: | 酈和生;吳穎;秦會敏;謝文州;馮婕;魏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02F9/14 | 分類號: | C02F9/14;C02F103/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83 | 代理人: | 王崇,李婉婉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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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丁苯橡膠 生產 廢水 處理 方法 | ||
1.一種丁苯橡膠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在廢水中加入經過破壁處理的活性污泥,并進行氣浮處理;
(2)將經過氣浮處理的廢水進行水解酸化;
(3)將經過水解酸化的廢水進行活性污泥處理,得到處理后剩余的活性污泥和經過處理的水;
其中,將至少部分所述處理后剩余的活性污泥進行破壁處理并用于步驟(1)中;
其中,所述氣浮處理的條件包括:水力停留時間為10-50min,表面水力負荷為2-10m3/(m2·h);
所述水解酸化處理的條件包括:水力停留時間為2-10h,廢水中溶解氧為0.1-0.5mg/L;
所述活性污泥濃度為2500-5000mg/L,廢水中溶解氧為2-4mg/L,廢水水力停留時間為8-20h。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破壁處理的方法為超聲處理或臭氧氧化處理。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超聲處理的條件包括:超聲波聲能密度為0.5-1.5W/mL,處理時間為5-15min。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臭氧氧化處理的條件包括:所述臭氧的用量為0.01-0.05gO3/gTS,處理時間為5-15min。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將50-100重量%的所述處理后剩余的活性污泥進行破壁處理并用于步驟(1)中。
6.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還包括:將氣浮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浮渣和/或未破壁回用的所述處理后剩余的活性污泥進行濃縮并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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