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發光元件及發光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325044.1 | 申請日: | 2014-07-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82675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05 |
| 發明(設計)人: | 吳維庭 | 申請(專利權)人: | 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L25/075 | 分類號: | H01L25/075;H01L33/4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127 | 代理人: | 湯在彥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光 元件 裝置 | ||
1.一種發光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元件包含:
一承載座,具有一承載面,該承載面在一第一方向上具有兩末端,該承載面在垂直于該第一方向的一第二方向上具有另兩末端,該承載面的該四末端共同地定義出一假想矩形區域;以及
一LED晶粒組,設置于該承載面上,且至少具有一第一LED晶粒、一第二LED晶粒、一第三LED晶粒及一第四LED晶粒,該第一LED晶粒、該第二LED晶粒、該第三LED晶粒及該第四LED晶粒排列成一矩陣;
其中,在該第一方向上,該第一LED晶粒與該第二LED晶粒之間的距離為一第一數值(X1),該第一LED晶粒與該假想矩形區域的一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為一第二數值(Y11),該第二LED晶粒與該假想矩形區域的該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為一第三數值(Y12);
其中,該第一數值(X1)大于該第二數值(Y11)加上該第三數值(Y12)。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元件,其特征在于,該承載面的該假想矩形區域的該邊緣與另一發光元件的一承載面的一假想矩形區域的一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在該第一方向上為一第四數值(Z1);
該第二數值(Y11)、該第三數值(Y12)及該第四數值(Z1)的總和不小于0.9倍的該第一數值(X1)、且不大于1.1倍的該第一數值(X1)。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發光元件,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數值(Y11)、該第三數值(Y12)及該第四數值(Z1)的總和等于該第一數值(X1)。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元件,其特征在于,在該第二方向上,該第一LED晶粒與該第三LED晶粒之間的距離為一第五數值(X2),該第一LED晶粒與該假想矩形區域的該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為一第六數值(Y21),該第三LED晶粒與該假想矩形區域的該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為一第七數值(Y22);該第五數值(X2)大于該第六數值(Y21)加上該第七數值(Y22)。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發光元件,其特征在于,該承載面的該假想矩形區域的該邊緣與另一發光元件的一承載面的一假想矩形區域的一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在該第二方向上為一第八數值(Z2);
該第六數值(Y21)、該第七數值(Y22)及該第八數值(Z2)的總和不小于0.9倍的該第五數值(X2)、且不大于1.1倍的該第五數值(X2)。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發光元件,其特征在于,該第六數值(Y21)、該第七數值(Y22)及該第八數值(Z2)的總和等于該第五數值(X2)。
7.如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發光元件,其特征在于,該承載面為矩形,因此該假想矩形區域的該邊緣等同于該承載面的一邊緣。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發光元件,其特征在于,該承載面為正方形。
9.如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發光元件,其特征在于,該第一LED晶粒、該第二LED晶粒、該第三LED晶粒及該第四LED晶粒排列成一方陣。
10.如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發光元件,其特征在于,該第一LED晶粒、該第二LED晶粒、該第三LED晶粒及該第四LED晶粒選自以下群組:一或兩個紅光LED晶粒、一或兩個綠光LED晶粒、一或兩個藍光LED晶粒及其組合。
11.如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發光元件,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數值(X1)不大于1毫米。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10325044.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同類專利
- 專利分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