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醒酒劑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320666.5 | 申請日: | 2014-06-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27483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1-05 |
| 發明(設計)人: | 劉書元 | 申請(專利權)人: | 劉書元 |
| 主分類號: | A61K36/52 | 分類號: | A61K36/52;A61P39/02;A61K31/198;A61K31/7004;A61K35/20;A61K35/64 |
| 代理公司: | 無 | 代理人: | 無 |
| 地址: | 266000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醒酒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酒類保健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醒酒劑。
背景技術
中國是一個具有深厚酒文化的國家,現代社會,酒已成為人們進行社會活動中不可缺少的工具。但是,酒在具有增進了解、加深感情這一積極面的作用時,還具有重大的危害,如一次性過量飲酒所致的急性酒精中毒、急性酒精中毒后的延續效應等。
長期過量飲酒,肝臟易發生蓄積中毒,造成肝臟損傷,肝功能下降,從而導致慢性的酒精中毒,主要表現為高血脂癥、酒精性肝病等。
發明內容
為了解決上述弊端,本發明提出一種醒酒劑,主要針對酒精對人體造成的急慢性危害和醉酒后的延續效應。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醒酒劑,原料為蜂蜜、葡萄糖、谷氨酸、酥油、胡桃仁,按照重量份數計算,比值分配如下:
蜂蜜2~6份;
葡萄糖6~8份;
谷氨酸1~3份;
酥油0.5~1.5份;
胡桃仁6~10份。
進一步,按照重量份數計算,原料的比值分配如下:
蜂蜜2份;
葡萄糖6份;
谷氨酸1份;
酥油0.5份;
胡桃仁6份。
進一步,按照重量份數計算,原料的比值分配如下:
蜂蜜6份;
葡萄糖8份;
谷氨酸3份;
酥油1.5份;
胡桃仁10份。
進一步,按照重量份數計算,原料的比值分配如下:
蜂蜜4份;
葡萄糖7份;
谷氨酸2份;
酥油1份;
胡桃仁8份。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1、成本低廉,制作簡單;
2、能在較短時間內消除酒精中毒癥狀和酒精對人體造成的其他影響,無任何副作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的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內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的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一:
一種醒酒劑,原料為蜂蜜、葡萄糖、谷氨酸、酥油、胡桃仁,按照重量份數計算,比值分配如下:
蜂蜜2~6份;
葡萄糖6~8份;
谷氨酸1~3份;
酥油0.5~1.5份;
胡桃仁6~10份。
最優的,按照重量份數計算,原料的比值分配如下:
蜂蜜2份;
葡萄糖6份;
谷氨酸1份;
酥油0.5份;
胡桃仁6份。
實施例二:
一種醒酒劑,原料為蜂蜜、葡萄糖、谷氨酸、酥油、胡桃仁,按照重量份數計算,比值分配如下:
蜂蜜2~6份;
葡萄糖6~8份;
谷氨酸1~3份;
酥油0.5~1.5份;
胡桃仁6~10份。
最優的,按照重量份數計算,原料的比值分配如下:
蜂蜜6份;
葡萄糖8份;
谷氨酸3份;
酥油1.5份;
胡桃仁10份。
實施例三:
一種醒酒劑,原料為蜂蜜、葡萄糖、谷氨酸、酥油、胡桃仁,按照重量份數計算,比值分配如下:
蜂蜜2~6份;
葡萄糖6~8份;
谷氨酸1~3份;
酥油0.5~1.5份;
胡桃仁6~10份。
最優的,按照重量份數計算,原料的比值分配如下:
蜂蜜4份;
葡萄糖7份;
谷氨酸2份;
酥油1份;
胡桃仁8份。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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