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電子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410316879.0 | 申請日: | 2014-07-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02723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06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陳易德;劉韋承;曾竣;許嘉元;賴仁正;莊政潔;孫金鍇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5K7/14 | 分類號: | H05K7/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wù)所11105 | 代理人: | 陳小雯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電子 裝置 | ||
1.一種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
電路板,配置于該殼體內(nèi);
框架,設(shè)置于該殼體內(nèi);
電子元件支撐座,位于該殼體內(nèi)且包括固定部及承載部,其中該固定部固定至該框架以作為該電子元件支撐座的支點,且該承載部與該框架之間以及該承載部與該電路板之間各自存在間隙;以及
多個電子元件,分別設(shè)置于該些承載部且電性耦接于該電路板。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固定部位于該電子元件支撐座的一端,以使該電子元件支撐座以懸臂的方式固定至該框架。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各該電子元件包括感測器。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電子元件支撐座包括第一定位部,該電路板或該框架包括對應(yīng)于該第一定位部的第二定位部,該第一定位部與該第二定位部用以使該電子元件支撐座對位于該電路板或該框架。
5.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定位部位于該電子元件支撐座的其中一端,該第一定位部與該第二定位部的其中之一為凸柱,且該第一定位部與該第二定位部的另一為孔洞。
6.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多個透鏡,其中該殼體包括背蓋,該些透鏡穿設(shè)于該背蓋,且該些電子元件分別承靠于該些透鏡。
7.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緩沖材,配置于該承載部與該框架之間的該間隙或是該承載部與該電路板之間的該間隙中的至少一者。
8.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承載部具有多個容置槽以容置該些電子元件。
9.如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多個容置槽包括第一容置槽與第二容置槽,該些電子元件包括第一相機模塊與第二相機模塊,其中該第一相機模塊的底部固定于該第一容置槽,該第二相機模塊的底部固定于該第二容置槽,且該第一相機模塊的側(cè)緣與該第一容置槽之間的間隙小于該第二相機模塊的側(cè)緣與該第二容置槽之間的間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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