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連接器及具有該連接器的燈具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307226.6 | 申請日: | 2014-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305129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2-03 |
| 發明(設計)人: | 牛俊杰;王全標 | 申請(專利權)人: |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R13/11 | 分類號: | H01R13/11;F21V21/0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翰鴻律師事務所 31246 | 代理人: | 李佳銘 |
| 地址: | 201201 上海市浦***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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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連接器 具有 燈具 | ||
1.一種用于實現光源及電源電性連接的連接器,所述連接器包括:
本體;
收容于所述本體內的第一導電端子和第二導電端子;
所述第一導電端子包括位于第一平面內的第一主體部,自所述第一主體部一端并自所述第一平面延伸至第二平面的第一連接部,及自所述第一主體部的另一端并自所述第一平面延伸至一第三平面的第一彈性接觸部;
所述第二導電端子包括位于第四平面內的第二主體部,自所述第二主體部一端并自所述第四平面延伸至第五平面的第二連接部,及自所述第二主體部的另一端并自所述第四平面延伸至一第六平面的第二彈性接觸部;且
所述電源的正、負電源線分別與第一連接部及第二連接部電性連接,所述光源的光源板分別與第一彈性接觸部及第二彈性接觸部電性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連接器,其中所述第一彈性接觸部及第二彈性接觸部分別自第一、第二主體部傾斜延伸至第三平面,并于自由末端形成平整的片狀結構用于與所述光源板彈性壓接。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連接器,所述第一主體部及第二主體部為圓弧形。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連接器,其中所述第一連接部及第二連接部分別形成有容納所述正、負電源線的第一容納腔和第二容納腔。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連接器,其中所述第一容納腔及所述第二容納腔的側部上設有彈性限位部,其分別抵壓于所述正、負電源線。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連接器,其中所述第一平面,第二平面及第三平面沿所述本體的高度方向依次排布,所述第四平面,第五平面及第六平面沿所述本體的高度方向依次排布。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連接器,其中所述本體的兩側分別設有至少一導電端子容納槽,其中所述第一導電端子和第二導電端子分別部分收容于所述導電端子容納槽內。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連接器,其中所述本體設有至少兩個導線容納槽以容納正、負電源線,其中所述導線容納槽分別與同側的導電端子容納槽貫通。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連接器,其中所述本體包括沿本體的高度方向可拆卸組裝的第一本體及第二本體,其中所述第一、第二導電端子的第一、第二主體部夾置于所述第一本體及第二本體之間。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連接器,其中所述第二本體至少部分覆蓋所述第一、第二導電端子與所述正、負電源線的連接處。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連接器,其中所述第一、第二導電端子沿本體的中軸線對稱設置。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連接器,其中所述本體的兩側設有螺孔,通過所述螺孔及與其匹配的螺栓,所述連接器與一燈具固定連接。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連接器,其中所述本體中部形成有沿其高度方向延伸的光源空間,所述第一彈性接觸部和第二彈性接觸部分別自所述第一主體部及第二主體部延伸進入所述光源空間內,從而與所述光源板彈性壓接。
14.一種包括有如權利要求1所述連接器的燈具,其中所述燈具包括燈具本體,以及收容于所述燈具本體中的光源板,且所述光源板與所述連接器中的彈性接觸部彈性壓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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