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煤礦采空沉陷穩定區損毀水田的修復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293138.5 | 申請日: | 2014-06-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06772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0-01 |
| 發明(設計)人: | 鐘守琴;張衛華;魏朝富;呂家恪;劉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南大學 |
| 主分類號: | A01B79/00 | 分類號: | A01B7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海虹嘉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9 | 代理人: | 謝殿武 |
| 地址: | 400715*** | 國省代碼: | 重慶;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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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煤礦 沉陷 穩定 損毀 水田 修復 方法 | ||
1.一種煤礦采空沉陷穩定區損毀水田的修復方法,包括夯實田坎修復和攪漿沉降田面修復,其特征在于:所述攪漿沉降田面修復包括以下步驟:
翻耕泡田,所述翻耕泡田包括:翻耕和灌水泡田,所述翻耕和所述灌水泡田同時進行;
水整田,所述水整田包括:攪漿整田;
所述翻耕泡田和所述攪漿整田間隔重復進行三次,其中,第一次翻耕結束后,需泡田3-5天,待泡透垡片后進行攪漿整田,第二次及第三次翻耕后馬上進行攪漿整田,每次攪漿整田結束后沉淀3-5天以上,保持水層5-7cm,不能落干,待水田泥漿澄清后再進行下一次翻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礦采空沉陷穩定區損毀水田的修復方法,其特征在于:每次所述翻耕泡田的翻耕深度為20-25cm,灌水深度為垡片高度的2/3。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煤礦采空沉陷穩定區損毀水田的修復方法,其特征在于:每次所述攪漿整田的攪漿深度為15-20cm,攪漿次數為未損毀水田的3-5倍。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煤礦采空沉陷穩定區損毀水田的修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攪漿整田采用牛犁拉耙法、小型水田平整機法或小型水田打漿機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煤礦采空沉陷穩定區損毀水田的修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耕采用傳統的牛犁法或小型旋耕機法。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煤礦采空沉陷穩定區損毀水田的修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夯實田坎修復包括:開挖、分層回填夯實和人工修邊;
所述開挖包括:沿著田坎線方向開挖,其中,開挖深度為50cm,開挖坡比為1:0.25;
所述分層回填夯實包括:對于開挖后的基槽進行土壤分層回填并夯實,其中,分層厚度為20cm,壓實度不小于90%,每層夯實結束后將土體表面刨毛后再進行下一層土體的回填;
所述人工修邊包括:對形成的夯實田坎修邊,使得田坎寬度不小于40cm,田坎超出田面高度不少于3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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