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微污染飲用水水源原水強化預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280198.3 | 申請日: | 2014-06-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0860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0-08 |
| 發明(設計)人: | 左倬;成必新;陳煜權;朱雪誕;胡偉;蔣歡;王翰林;卿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勘測設計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02F9/14 | 分類號: | C02F9/1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華專利事務所 31219 | 代理人: | 梁海蓮 |
| 地址: | 200434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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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污染 飲用水 水源 強化 預處理 方法 | ||
1.一種微污染飲用水水源原水強化預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為使微污染飲用水水源原水(6)依次經過斜板式沉淀處理單元(2)、微納米氣浮增氧處理單元(3)、生物接觸氧化處理單元(4)和人工介質吸附處理單元(5)。
2.如權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采用進水系統(1)將所述微污染飲用水水源原水(6)打入所述斜板式沉淀處理單元(2)的側底部。
3.如權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板式沉淀處理單元(2)包括采用與水平來水方向呈35°~45°夾角的多道斜板(21)、位于所述斜板式沉淀處理單元(2)底部且與所述多道斜板(21)投影面積等大的沉淀室(22)、與水平來水方向垂直的第一擋板(23)和流態調節槽(24);所述微污染飲用水水源原水(6)在所述斜板式沉淀處理單元(2)的側底部進入并經過所述多道斜板(21)的間隙后溢流流過所述第一擋板(23)至所述流態調節槽(24),再經所述流態調節槽(24)的側底部進入所述微納米氣浮增氧處理單元(3)。
4.如權利要去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微納米氣浮增氧處理單元(3)包括采用微納米氣泡發生裝置、氣水混合槽(32)、氣浮分離槽(33)和出水回流槽(34);所述氣水混合槽(32)、氣浮分離槽(33)和出水回流槽(34)依次串聯;所述微納米氣泡發生裝置(31)包括壓力溶氣裝置(35)、回流裝置(36)和微納米氣泡釋放裝置(37);且所述微納米氣泡釋放裝置(37)位于所述氣水混合槽(32)的底部;所述回流裝置(36)設在所述出水回流槽(34)的中部;所述微污染飲用水水源原水(6)先在所述氣水混合槽(32)形成溶氣水(301),再溢流進入所述氣浮分離槽(33)并從所述氣浮分離槽(33)的側底部進入所述出水回流槽(34);部分微污染飲用水水源原水(6)經所述微納米氣泡發生裝置(31)再次形成溶氣水(301),另外一部分微污染飲用水水源原水(6)溢流至所述物接觸氧化處理單元(4)。
5.如權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污染飲用水水源原水(6)再依次經過所述生物接觸氧化處理單元(4)中沿水平來水方向依次設置的生物繩(41)和碳素纖維繩(42)后流入所述人工介質吸附處理單元(5)。
6.如權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污染飲用水水源原水(6)經所述人工介質吸附處理單元(5)中的與水平來水方向垂直的多道透水性土工織物(51)過濾。
7.如權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污染應用水水源原水(6)在所述斜板式沉淀處理單元(2)的水力停留時間為20~30分鐘。
8.如權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污染飲用水水源原水(6)在微納米氣浮增氧處理單元(3)的水力停留時間為10~20分鐘。
9.如權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污染飲用水水源原水(6)在生物接觸氧化處理單元(4)的水力停留時間為90~120分鐘。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污染飲用水水源原水(6)在人工介質吸附處理單元(5)的水力停留時間為5~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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