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戶身份認證方法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252897.7 | 申請日: | 2014-06-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009850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25 |
| 發明(設計)人: | 張尼;張云勇;胡坤;劉明輝;宮雪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9/32 | 分類號: | H04L9/32;G06Q20/4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62 | 代理人: | 栗若木,白瑩 |
| 地址: | 100033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戶 身份 認證 方法 系統 | ||
1.一種用戶身份認證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三方移動應用平臺收到來自移動終端的用戶身份認證請求,利用運營商平臺確定用戶的主聯系信息和備選聯系信息均有效,并從運營商平臺獲取當前移動終端的備選聯系信息;
第三方移動應用平臺通過獲得的主聯系信息和備選聯系信息,分別向主聯系方式、備選聯系方式發送各自的驗證信息;
第三方移動應用平臺根據該移動終端返回的兩個驗證信息,對該移動終端的用戶身份進行認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戶身份認證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之前還包括:所述用戶終端通過運營商平臺確定主聯系信息并開卡時,向所述運營商平臺提供一個或一個以上備選聯系信息;
所述運營商平臺將該用戶終端的主聯系信息與其對應的備選聯系信息存儲在用戶聯系信息表,在用戶聯系信息表中還存儲有主/備選聯系信息對應的信息狀態。
3.根據權利2所述的用戶身份認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用戶的主聯系信息和備選聯系信息均有效包括:
所述第三方移動應用平臺將發起用戶身份請求的移動終端號碼作為主聯系信息發送給運營商平臺;
所述運營商平臺根據第三方平臺提供的主聯系信息,查詢所述用戶聯系信息表,如果在用戶聯系信息表中不存在該主聯系信息對應的備選聯系信息,則向所述第三方移動應用平臺返回認證失敗,失敗原因為無備選聯系信息;
如果該主聯系信息或備選聯系信息對應的信息狀態顯示為不可用,則向所述第三方移動應用平臺返回認證失敗,失敗原因為主聯系信息/備選聯系信息不可用;
如果在所述用戶聯系信息表中存在該主聯系信息對應的備選聯系信息,且均可用,所述運營商平臺確定用戶的主聯系信息和備選聯系信息均有效,并向所述第三方移動應用平臺返回該主聯系信息對應的備選聯系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用戶身份認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備選聯系信息為手機號碼;
向所述第三方移動應用平臺返回該主聯系信息對應的備選聯系信息之前,還包括:
所述運營商平臺根據自身存儲有的手機號碼對應的國際移動設備識別碼IMEI,判斷所述主聯系信息和備選聯系信息是否屬于同一移動終端,
如果二者的IMEI不同,則判斷出所述主聯系信息和備選聯系信息屬于不同的移動終端,此時,繼續執行所述向第三方移動應用平臺返回該主聯系信息對應的備選聯系信息的步驟;
否則,將所述用戶聯系信息表中的主聯系信息和備選聯系信息的用戶狀態設置為主/備選聯系信息綁定同一終端,并向所述第三方移動應用平臺返回認證失敗,失敗原因為主/備選聯系信息綁定同一終端。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戶身份認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確定用戶的主聯系信息和備選聯系信息是否有效之前,該方法還包括:
所述第三方移動應用平臺確定該移動終端已提交的用戶身份認證請求次數,是否超過預先設置的拒絕認證次數閾值,
如果未超過,繼續執行所述確定用戶的主聯系信息和備選聯系信息是否有效的步驟;否則,拒絕所述用戶身份認證請求,并記錄該移動終端的號碼。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戶身份認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移動終端的用戶身份進行認證包括:
所述移動終端將發給自身的驗證信息和發給其對應的備選聯系方式的驗證信息,同時返回給第三方移動應用平臺;
所述第三方移動應用平臺確定返回的兩個驗證信息,與其發出的兩個驗證信息分別一致,則確定對所述移動終端的用戶身份認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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