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浮體定位樁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250932.1 | 申請日: | 2014-06-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329409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21 |
| 發明(設計)人: | 海飛;鄭瑋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海鄭海洋建設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3B21/50 | 分類號: | B63B21/5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張亞利;駱蘇華 |
| 地址: | 200063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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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定位 | ||
1.一種浮體定位樁,其特征在于,包括:
連接柱;以及
浮力艙,具有與海水不連通的第一空腔,所述浮力艙與所述連接柱的一端固定連接;
儲備艙,所述儲備艙固定連接于所述浮力艙和所述連接柱之間,所述儲備艙限定了第二空腔,適于裝載裝載物以調節所述連接柱的長度以及釋放所述裝載物以提高浮力;
壓載艙,與所述連接柱的另一端連接,所述壓載艙能與海水連通;
通道,位于連接柱內且沿連接柱延伸,所述通道與所述壓載艙連通、并且當所述浮體定位樁在海水中工作時,所述通道與外界大氣連通、與所述浮力艙氣體不連通,所述通道能夠允許通過其向所述壓載艙內裝載壓載物;
所述浮力艙的排水量不小于所述浮體定位樁的總質量,所述浮體定位樁在海水中工作時,在外界自然力作用下產生的傾斜角不大于1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體定位樁,其特征在于,所述浮體定位樁在海水中工作時,所述浮體定位樁的重心位于海平面之下且距離海平面大于10米,所述浮體定位樁的浮心位于所述浮力艙內,所述浮體定位樁的重心低于浮心,浮心和重心之間的距離不小于8米;所述浮體定位樁的總質量不小于50噸。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體定位樁,其特征在于,所述浮體定位樁的總長度不小于50米。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體定位樁,其特征在于,所述浮力艙的第一空腔中填充有密度小于水且不吸水的材料。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體定位樁,其特征在于,所述壓載艙還包括:
通孔,位于所述壓載艙的側壁,所述通孔使得壓載艙限定的空腔能與外界海水連通。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浮體定位樁,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連接柱的軸向外表面上、沿所述連接柱的周向方向還間隔設置有多個第一阻力件,用于增加海水對所述連接柱的阻力,所述多個第一阻力件中的每個沿所述連接柱的軸向平面向外延伸、且與所述連接柱固定連接。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浮體定位樁,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第一阻力件相對于所述連接柱的軸心線對稱分布。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浮體定位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阻力件呈板狀,所述第一阻力件的板面垂直于所述連接柱的軸向外表面。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浮體定位樁,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連接柱的軸向外表面上、相鄰兩個第一阻力件之間固定設置有多個第二阻力件,用于增加海水對所述連接柱的阻力;
所述多個第二阻力件沿所述連接柱的伸長方向間隔設置;
所述多個第二阻力件中的每個與所述連接柱的軸向外表面呈非平行的交角,所述多個第二阻力件中的每個與所述第一阻力件呈非平行的交角。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浮體定位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阻力件呈板狀,所述第二阻力件的板面垂直于所述連接柱的軸向外表面。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浮體定位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阻力件呈板狀,所述第二阻力件的板面垂直于所述第一阻力件的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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