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具有保肝解酒功能的保健品組合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243644.3 | 申請日: | 2014-06-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001135B | 公開(公告)日: | 2016-11-30 |
| 發明(設計)人: | 趙之光 | 申請(專利權)人: | 云南一堯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6/9068 | 分類號: | A61K36/9068;A61P1/16;A61P39/02;A23L33/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650000 云南省昆明*** | 國省代碼: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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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具有 解酒 功能 保健品 組合 | ||
1.一種具有保肝解酒功能的保健品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數計,該組合物由三七1-2份,葛根3-4份,余甘子3-6份,白術1-2份,干姜1-2份,瑪咖3-7份組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健品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數計,該組合物由三七提取物1-2份,葛根提取物1-2份,余甘子提取物2-5份,白術提取物1-2份,干姜提取物1-2份,瑪咖超細粉3-7份組成。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保健品組合物,其特征在于:
三七提取物,是指用40%以上乙醇提取三七所得提取物,含有50%以上的三七皂苷、多糖等;
葛根提取物,是指用45%以上乙醇提取葛根所得提取物,含有20%以上的葛根黃酮、異黃酮、多糖等;
余甘子提取物,是指用40%乙醇提取的余甘子所得提取物,主要成分為氨基酸、維生素,尤其富含維生素C;
白術提取物,是指用60%以上乙醇提取白術所得提取物,含有萜類成分、多糖等;
干姜提取物,是指用60%以上乙醇提取干姜所得提取物,含有酚類、萜類化合物、多糖等。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健品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數計,該組合物由三七1-2份,葛根3-4份,余甘子3-6份,白術1-2份,干姜1-2份,陳皮1-2份,木香0.2-1份,豆蔻1-3份,瑪咖3-7份組成。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保健品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數計,該組合物由三七1-2份,葛根3-4份,余甘子3-6份,白術1-2份,干姜1-2份,陳皮1-2份,木香0.2-1份,豆蔻1-3份,茯苓1-2份,澤瀉1-2份,瑪咖3-7份,牛磺酸0.7-1.6份組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健品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數計,該組合物由三七提取物60份,葛根提取物50份,余甘子提取物150份,白術提取物40份,干姜提取物40份,瑪咖超細粉290份,牛磺酸36份,糊精105份,硬脂酸鎂5份組成。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保健品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數計,該組合物由三七提取物28份,葛根提取物21份,余甘子提取物66份,白術提取物18份,干姜提取物15份,陳皮14份,木香10份,豆蔻11份,茯苓34份,澤瀉19份,瑪咖超細粉120份,牛磺酸11份,糊精45份,微晶纖維10份,硬脂酸鎂1份組成。
8.一種權利要求1、4或5所述的保健品組合物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瑪咖用超細粉,其余成分采用原藥材、或提取物、或超細粉。
9.一種權利要求1、4或5所述的保健品組合物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瑪咖之外的組分,可以合并提取或分開提取。
10.一種權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保健品組合物的用途,其特征在于:該保健品組合物可以被制成食品、保健食品和藥品能接受的口服劑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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