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身份驗證方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239190.2 | 申請日: | 2014-05-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021472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9-03 |
| 發明(設計)人: | 林國斌;房效慶;閆冬梅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40 | 分類號: | G06Q20/40;H04L9/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任默聞 |
| 地址: | 100140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身份驗證 方法 系統 | ||
1.一種身份驗證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收款方的收款設備接收收款信息,根據所述收款信息以及所述收款方登陸所述收款設備使用的收款方身份信息得到收款方電子標識,并輸出所述收款方電子標識,其中,所述收款方身份信息與收款方賬號關聯,所述收款方電子標識包括所述收款方電子標識的有效期;
付款方的付款設備從所述收款設備獲取所述收款方電子標識,并根據所述收款方電子標識驗證所述收款方的身份合法性;
所述付款設備根據所述付款方登陸所述付款設備使用的付款方身份信息和當前時間信息得到付款方電子標識,并輸出所述付款方電子標識,其中,所述付款方身份信息與付款方賬號關聯,所述付款方電子標識包括所述付款方電子標識的有效期;
所述收款設備從所述付款設備獲取所述付款方電子標識,并根據所述付款方電子標識驗證所述付款方的身份合法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付款設備從所述收款設備獲取所述收款方電子標識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付款設備接收到所述付款方輸入的第一信息,并根據所述第一信息判斷所述付款方是否信任所述收款方;
如果所述付款方不信任所述收款方,則所述付款設備從所述收款設備獲取所述收款方電子標識,并根據所述收款方電子標識驗證所述收款方的身份合法性;
如果所述付款方信任所述收款方,則所述付款設備輸出所述付款方電子標識,所述收款設備從所述付款設備獲取所述付款方電子標識,并根據所述付款方電子標識驗證所述付款方的身份合法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收款設備根據所述收款信息以及所述收款方登陸所述收款設備使用的收款方身份信息得到收款方電子標識包括:
所述收款設備向電子標識生成設備發送收款方電子標識生成請求,其中,所述收款方電子標識生成請求包括所述收款方身份信息和所述收款信息,所述收款信息包括收款金額和幣種信息;
所述電子標識生成設備按照第一電子標識生成方式對接收到的所述收款方電子標識生成請求進行處理,生成所述收款方電子標識,并向所述收款設備發送所述收款方電子標識,其中,所述第一電子標識生成方式攜帶在所述收款方電子標識生成請求中或者是所述電子標識生成設備和所述收款設備預先協商的。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付款設備根據所述收款方電子標識驗證所述收款方的身份合法性包括:
所述付款設備向電子標識驗證設備發送所述收款方電子標識和所述付款方身份信息;
所述電子標識驗證設備解析接收到的所述收款方電子標識得到所述收款方身份信息、所述收款信息和所述收款方電子標識的有效期,如果所述收款方電子標識的有效期未超期,則確定所述收款方電子標識合法;
所述電子標識驗證設備根據所述收款方身份信息、所述收款信息和所述付款方身份信息生成第一驗證信息和轉賬信息,其中,所述轉賬信息包括:收款方賬號、付款方賬號、收款金額、幣種信息和轉賬有效期,所述收款方賬號和所述付款方賬號分別根據所述收款方身份信息和所述付款方身份信息從預先存儲的關聯信息中獲得;
所述電子標識驗證設備向賬務處理設備發送所述第一驗證信息和所述轉賬信息,指示所述賬務處理設備記錄所述第一驗證信息和所述轉賬信息且在所述轉賬有效期內再次接收到所述第一驗證信息或接收到與所述第一驗證信息對應的第二驗證信息后根據所述轉賬信息進行賬務處理;
所述電子標識驗證設備向所述付款設備發送所述收款方身份信息和所述第一驗證信息;
所述付款設備根據接收到的所述收款方身份信息和所述付款方輸入的第二信息驗證所述收款方的身份合法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付款設備驗證所述收款方身份合法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付款設備接收到所述付款方輸入的第三信息,并根據所述第三信息判斷是否直接付款;
如果直接付款,則所述付款設備向所述賬務處理設備發送所述第一驗證信息,指示所述賬務處理設備根據所述第一驗證信息和所述轉賬信息進行賬務處理;
如果不直接付款,則所述付款設備輸出所述付款方電子標識,所述收款設備從所述付款設備獲取所述付款方電子標識,并根據所述付款方電子標識驗證所述付款方的身份合法性。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經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10239190.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風循環智能解凍冰箱
- 下一篇:通信系統、網關裝置以及通信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