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觸控組件、設備控制方法、控制器及電子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200756.0 | 申請日: | 2014-05-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020875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9-03 |
| 發明(設計)人: | 王川;李創奇;王法;王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41 | 分類號: | G06F3/041;G06F3/0488;G06F3/0481;H04N21/472;H04N21/4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劉映東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區清***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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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組件 設備 控制 方法 控制器 電子設備 | ||
1.一種觸控組件,用于電子設備中,其特征在于,所述觸控組件包括:觸控板和控制器;
所述觸控板,用于檢測在所述觸控板中的觸控操作,并向所述控制器發送所述觸控操作對應的觸控信號;
所述控制器,用于接收所述觸控信號,根據所述觸控信號解析所述觸控操作,獲取所述電子設備的工作狀態,根據所述觸控操作和所述電子設備的工作狀態對所述電子設備進行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器,用于當所述電子設備的工作狀態為待機,且所述觸控操作為第一操作時,控制所述電子設備開啟;
所述控制器,用于當所述電子設備的工作狀態為開啟,且所述觸控操作為第二操作時,控制所述電子設備待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器,用于當所述電子設備的工作狀態為開啟并顯示控制界面,且所述觸控操作為第三操作時,切換所述控制界面中被選中的功能項對應的圖標;所述控制界面中包含有至少一個功能項對應的圖標。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觸控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器,用于當所述電子設備的工作狀態為開啟且未顯示所述控制界面時,獲取所述電子設備的圖形用戶界面GUI顯示狀態,根據所述GUI顯示狀態確定所述控制界面對應的功能項列表,并根據所述功能項列表顯示所述至少一個功能項對應的圖標;所述至少一個功能項為所述功能項列表中包含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項。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器,用于當所述電子設備的工作狀態為開啟并顯示控制界面,且所述觸控操作為第四操作時,執行所述控制界面中被選中的功能項對應的控制指令。
6.一種設備控制方法,用于如權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觸控組件中,其特征在于,所述觸控組件用于電子設備中,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所述觸控組件中的觸控板發送的,與在所述觸控板中的觸控操作相對應的觸控信號;
根據所述觸控信號解析所述觸控操作;
獲取所述電子設備的工作狀態;
根據所述觸控操作和所述電子設備的狀態對所述電子設備進行控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觸控操作和所述電子設備的狀態對所述電子設備進行控制,包括:
當所述電子設備的工作狀態為狀態,且所述觸控操作為第一操作時,控制所述電子設備開啟;
當所述電子設備的工作狀態為狀態,且所述觸控操作為第二操作時,控制所述電子設備待機。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觸控操作和所述電子設備的狀態對所述電子設備進行控制,包括:
當所述電子設備的工作狀態為開啟并顯示控制界面,且所述觸控操作為第三操作時,切換所述控制界面中被選中的功能項對應的圖標;所述控制界面中包含有至少一個功能項對應的圖標。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所述電子設備的工作狀態為開啟且未顯示所述控制界面時,獲取所述電子設備的圖形用戶界面GUI顯示狀態;
根據所述GUI顯示狀態確定所述控制界面對應的功能項列表;
根據所述功能項列表顯示所述至少一個功能項對應的圖標;所述至少一個功能項為所述功能項列表中包含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項。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觸控操作和所述電子設備的狀態對所述電子設備進行控制,包括:
當所述電子設備的工作狀態為開啟并顯示控制界面,且所述觸控操作為第四操作時,執行所述控制界面中被選中的功能項對應的控制指令。
11.一種控制器,用于如權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觸控組件中,其特征在于,所述觸控組件用于電子設備中,所述控制器包括:
觸控信號接收模塊,用于接收所述觸控組件中的觸控板發送的,與在所述觸控板中的觸控操作相對應的觸控信號;
解析模塊,用于根據所述觸控信號解析所述觸控操作;
第一狀態獲取模塊,用于獲取所述電子設備的工作狀態;
控制模塊,用于根據所述觸控操作和所述電子設備的狀態對所述電子設備進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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