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接收端傳真裝置及其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200617.8 | 申請日: | 2014-05-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68401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27 |
| 發明(設計)人: | 內藤洋帥 | 申請(專利權)人: | 佳能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N1/32 | 分類號: | H04N1/32;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怡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93 | 代理人: | 遲軍 |
| 地址: | 日本東京都***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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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接收 傳真 裝置 及其 控制 方法 | ||
本發明提供接收端傳真裝置及其控制方法。根據本發明,所述接收端傳真裝置具有用于高速進行通信的第一通信模式和用于低速進行通信的第二通信模式,在所述接收端傳真裝置中,基于來自發送端傳真裝置的指令,來確定在傳真通信期間是否進行錯誤校正。基于確定在傳真通信期間不進行錯誤校正的事實,進行控制以不在所述第一通信模式下進行通信。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接收端傳真裝置及其控制方法。
背景技術
近年來,確立了使用IP網絡進行傳真(FAX)通信的方法。在使用IP網絡的互聯網傳真(IP FAX)通信中,使用SIP(會話初始化協議)作為呼叫連接協議,并且在數據通信中使用T.38協議。另外,在使用T.38的IP FAX通信中,通過交換由T.30定義的DIS(數字識別信號)和DCS(數字命令信號),來進行能力交換。接收機通過DIS將該接收機的能力聲明發送到發送機。發送機在該發送機的能力的范圍內,基于DIS來選擇要用于通信的模式,并且通過DCS將結果通知給接收機。在DIS/DCS中,定義了如下的位,該位代表接收機/發送機是否為能夠以網絡(NW)速度進行高速通信的設備(IAFD:互聯網感知傳真設備)。這里的網絡速度表示比G3FAX通信的速度高的速度。關于能夠經由IP網絡執行傳真通信、但是僅支持經由模擬線路的G3FAX通信的設備(例如,連接到G3FAX裝置的網關裝置),不屬于上述能夠進行高速通信的設備。在IP FAX通信時,當設備通過使用DIS/DCS的能力交換來獲知彼此具有IAFD模式時,通過DCS以網絡速度進行通信,而忽略選擇的速度值。由于如上所述經由IP網絡進行通信,因此與傳統的G3FAX相比,能夠進行高速通信。
另一方面,類似于G3FAX,T.38協議也定義了ECM(錯誤校正模式)通信和非ECM通信,該ECM通信能夠校正接收失敗的圖像數據中的錯誤,該非ECM通信通過禁止恢復(錯誤校正)來省略中間過程。在ECM通信中,將圖像數據劃分為HDLC(高級數據鏈路控制過程)幀,并且發送最多包括256個幀的塊。當全部幀均被正常接收、并且下一個塊的接收的準備完成時,接收機返回MCF(消息確認)響應。在ECM通信中,一個塊的大小被預定為最大約64KB。如果無法立即返回MCF響應,則T5定時器允許1分鐘的流控制。即,能夠向MCF響應的時間限制,增加1分鐘的延遲。因此,ECM通信不會遇到由于遲的MCF響應而導致的錯誤。
然而,在非ECM通信中,圖像發送單位不是塊而是頁。此外,如同在ECM通信中的1分鐘的流控制未被定義為協議。由于這些原因,可能無法返回MCF響應(無法及時返回響應)。作為與在非ECM通信中使接收機能夠在規定時間內返回MCF響應的時間調整相關的傳統技術,日本特開2001-298551號公報公開了一種與由ITU-T T.4建議書規定的FAX通信的最小傳輸時間設置相關的技術。
然而,該傳統技術具有以下描述的問題。例如,T.30建議書規定,在IAFD之間的通信中,發送機必須將DCS的最小傳輸時間設置為0ms。這旨在避免如下情況:根據NW速度向小行(small line)數據的末尾插入作為0的位串的給定補位(fill),并且將巨大數量的虛擬數據發送到IP網絡。因此,在IAFD之間的通信中,無法使用如同在G3FAX中的利用最小傳輸時間的時間調整。在IP FAX裝置之間的非ECM通信中,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返回MCF響應的問題仍未解決。另一方面,如果始終禁止IAFD聲明以避免該問題,則ECM通信的速度也不合期望地降低。
發明內容
本發明能夠實現如下機制:即使在IP FAX的非ECM接收時,也能夠在規定時間內返回MCF響應。
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接收端傳真裝置,其具有用于高速進行通信的第一通信模式和用于低速進行通信的第二通信模式,該接收端傳真裝置包括:確定單元,其被配置為基于來自發送端傳真裝置的指令,來確定在傳真通信期間是否進行錯誤校正;以及控制單元,其被配置為基于所述確定單元確定在傳真通信期間不進行錯誤校正的事實,進行控制以不在所述第一通信模式下進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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