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靈芝酸A在抗抑郁癥中的用途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197934.9 | 申請日: | 2014-05-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012356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0-16 |
| 發明(設計)人: | 杜若甫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冠瑞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1/575 | 分類號: | A61K31/575;A61K36/074;A61P25/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海虹嘉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9 | 代理人: | 吳泳歷 |
| 地址: | 102206 北京市昌平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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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抑郁癥 靈芝酸A 抗抑郁效果 抗抑郁藥物 共濟失調 候選藥物 藥效活性 可用 制備 制藥 癲癇 誘發 預防 治療 | ||
1.靈芝酸A在制備抗抑郁癥藥物中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抗抑郁癥藥物的藥效活性成分為靈芝酸A或靈芝酸A的衍生物,所述衍生物是指靈芝酸A與藥學上可接收的鹽、酯或糖化合成的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所述抗抑郁癥藥物的劑型為片劑、膠囊、溶液、懸浮液或注射液。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所述注射液指滴注液。
4.一種抗抑郁癥的藥物,其特征在于:其藥效活性成分為靈芝酸A或靈芝酸A的衍生物,所述靈芝酸A的衍生物指靈芝酸A與藥學上可接收的鹽、酯或糖所成的甙。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藥物,所述抗抑郁癥是指預防或治療抑郁癥。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藥物,其劑型為片劑、膠囊、溶液、懸浮液或注射液。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藥物,所述注射液指滴注液。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藥物,還包括制藥學上可接受的輔助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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