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空氣調節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182035.1 | 申請日: | 2014-04-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66889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20 |
| 發明(設計)人: | 文圣國;樸洪奭;樸祉映 | 申請(專利權)人: | LG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4F13/08 | 分類號: | F24F13/08 |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72003 | 代理人: | 樸海今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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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氣 調節器 | ||
1.一種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空調單元,用于調節空氣,
排出主體,包括一對相隔開的曲線形排出口和位于一對曲線形排出口之間的一對直線形排出口,以及
送風裝置,向上述曲線形排出口和直線形排出口吹送通過上述空調單元進行了調節的空氣;
一對所述曲線形排出口和一對所述直線形排出口相互連接,由一對所述曲線形排出口以及一對所述直線形排出口構成的空氣排出口在整體上呈閉環。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排出主體包括位于上述一對曲線形排出口和一對直線形排出口的排出格柵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排出主體包括:
第一主體,以及
第二主體,位于上述第一主體的外側,并在與上述第一主體之間形成上述曲線形排出口及直線形排出口;
上述排出格柵部位于上述第一主體和第二主體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一主體包括:
后板;以及
內排出引導件,從上述后板突出,用于引導空氣排出。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排出格柵部包括相互隔開地配置于上述第一主體和第二主體之間的多個格柵。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排出格柵部還包括格柵連接桿,上述格柵連接桿用于連接上述多個格柵。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在從上述第一主體朝向第二主體的方向上,上述多個格柵的大小逐漸變大。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多個格柵中的最接近上述第二主體的格柵的長度大于最接近上述第一主體的格柵的長度。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從上述第一主體越靠近第二主體,上述多個格柵在空氣流動方向上的寬度越長。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排出格柵部包括:
內格柵部,用于對從上述送風裝置吹送的空氣進行引導;以及
外格柵部,從上述內格柵部彎曲而成,用于對由上述內格柵部引導的空氣進行引導來向上述排出主體的外部排出。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一對曲線形排出口分別呈半圓形。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一對直線形排出口分別沿著垂直方向縱長地形成。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一對曲線形排出口包括:
上部曲線形排出口,以及
下部曲線形排出口,在排出主體的長度方向上與上述上部曲線形排出口相隔開;
上述一對直線形排出口包括:
左側直線形排出口,位于上述上部曲線形排出口的左側和上述下部曲線形排出口的左側之間,以及
右側直線形排出口,位于上述上部曲線形排出口的右側和上述下部曲線形排出口的右側之間。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排出主體包括:
曲線形格柵,位于上述曲線形排出口;以及
直線形格柵,位于上述直線形排出口,并且與上述曲線形格柵相連接。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送風裝置包括:
第一渦輪風扇,向上述一對曲線形排出口中的一個曲線形排出口和上述一對直線形排出口吹送空氣;以及
第二渦輪風扇,向上述一對曲線形排出口中的另一個曲線形排出口和上述一對直線形排出口吹送空氣。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一渦輪風扇及第二渦輪風扇的直徑分別大于上述一對直線形排出口之間的最短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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