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具有可調諧的高頻帶寄生元件的天線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410178650.5 | 申請日: | 2014-04-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43691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4-05 |
| 發(fā)明(設計)人: | 胡鴻飛;M·帕斯科林尼;E·A·瓦茲奎茲;M·A·莫;D·F·達內爾;蔡明儒;R.W.施盧巴;金男波;歐陽月輝;韓靚;D·普拉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蘋果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Q1/44 | 分類號: | H01Q1/44;H01Q1/36;H01Q5/10;H01Q5/2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11038 | 代理人: | 陳新 |
| 地址: | 美國加***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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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調諧 頻帶 寄生 元件 天線 | ||
1.一種電子設備,包括:
控制電路系統(tǒng);和
由所述控制電路系統(tǒng)調諧的天線,其中,所述天線具有被配置為至少在第一通信頻帶以及頻率高于所述第一通信頻帶的第二通信頻帶中諧振的天線諧振元件和天線接地,并且其中,所述天線具有寄生單極天線諧振元件。
2.如權利要求1的電子設備,還包括所述寄生單極天線諧振元件中的可調節(jié)電氣組件,所述可調節(jié)電氣組件由所述控制電路系統(tǒng)調節(jié)。
3.如權利要求2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可調節(jié)電氣組件包括可調節(jié)電感器。
4.如權利要求3的電子設備,還包括外圍導電殼體構件,其中,所述天線諧振元件包括所述外圍導電殼體構件的一部分。
5.如權利要求4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外圍導電殼體構件通過缺口與所述天線接地分開,并且其中,所述寄生單極天線諧振元件位于所述缺口中。
6.如權利要求5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寄生單極天線諧振元件包括L型諧振元件,所述L型諧振元件具有耦接到所述天線接地的第一端和在所述缺口中懸空的相對的第二端。
7.如權利要求3的電子設備,還包括耦接在所述天線諧振元件和所述天線接地之間的附加的可調節(jié)電感器,其中,所述可調節(jié)電感器在所述第二通信頻帶中調諧所述天線,并且其中,所述附加的可調節(jié)電感器在所述第一通信頻帶中調諧所述天線。
8.如權利要求7的電子設備,還包括:
所述天線諧振元件和所述天線接地之間的與第一電容相關聯(lián)的第一間隙;
跨所述第一間隙耦接的第一電感器;
所述天線諧振元件和所述天線接地之間的與第二電容相關聯(lián)的第二間隙;和
跨所述第二間隙耦接的第二電感器。
9.如權利要求8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天線諧振元件包括雙臂倒F型天線諧振元件,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在所述天線接地和所述雙臂倒F型天線諧振元件之間耦接的天線饋電件。
10.一種電子設備,包括:
控制電路系統(tǒng);和
由所述控制電路系統(tǒng)調諧的天線,其中,所述天線具有被配置為至少在第一通信頻帶以及頻率高于所述第一通信頻帶的第二通信頻帶中諧振的天線諧振元件和天線接地,并且其中,所述天線具有寄生環(huán)形天線諧振元件。
11.如權利要求10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寄生環(huán)形天線諧振元件具有耦接到所述天線接地的第一端和耦接到所述天線接地的第二端。
12.如權利要求11的電子設備,還包括所述寄生環(huán)形天線諧振元件中的可調節(jié)電感器,所述可調節(jié)電感器由所述控制電路系統(tǒng)調節(jié)以調諧所述天線。
13.如權利要求12的電子設備,還包括外圍導電殼體構件,其中,所述天線諧振元件包括所述外圍導電殼體構件的一部分。
14.如權利要求10的電子設備,還包括通過缺口與所述天線接地分開的外圍導電殼體構件,其中,所述天線諧振元件由所述外圍導電殼體構件的分段形成,并且其中,所述環(huán)形天線諧振元件位于所述缺口中。
15.如權利要求14的電子設備,還包括:
所述寄生環(huán)形天線諧振元件中的第一可調節(jié)電感器,其由所述控制電路系統(tǒng)調節(jié)以在所述第二通信頻帶中調諧所述天線;和
將所述外圍導電殼體構件耦接到所述天線接地的第二可調節(jié)電感器,其由所述控制電路系統(tǒng)調節(jié)以在所述第一通信頻帶中調諧所述天線。
16.如權利要求15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外圍導電殼體構件具有通過間隙與所述天線接地分開的至少一端,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跨所述間隙耦接的電感器。
17.一種天線,包括:
倒F型天線諧振元件;
天線接地;
寄生天線諧振元件;和
所述寄生天線諧振元件中的調諧所述天線的可調節(jié)電感器。
18.如權利要求17的天線,其中,所述倒F型天線諧振元件包括外圍導電電子設備殼體結構的一部分。
19.如權利要求18的天線,其中,所述天線被配置為在第一通信頻帶和相比所述第一通信頻帶的較高頻率處的第二通信頻帶中操作,其中,所述寄生天線諧振元件包括寄生單極天線諧振元件,并且其中,所述可調節(jié)電感器在所述第二通信頻帶中調諧所述天線。
20.如權利要求18的天線,其中,所述天線被配置為在第一通信頻帶和相比所述第一通信頻帶的較高頻率處的第二通信頻帶中操作,其中,所述寄生天線諧振元件包括寄生環(huán)形天線諧振元件,并且其中,所述可調節(jié)電感器在所述第二通信頻帶中調諧所述天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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