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固定床氣化裝置及包括其的處理系統,廢棄物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150775.7 | 申請日: | 2014-04-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81757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6-25 |
| 發明(設計)人: | 李偉鋒;趙輝;劉海峰;王輔臣;于廣鎖;龔欣;王亦飛;許建良;梁欽鋒;周志杰;代正華;陳雪莉;郭曉鐳;王興軍;郭慶華;劉霞;陸海峰;李超;龔巖;王立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東理工大學;上海熠能燃氣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J3/20 | 分類號: | C10J3/20;C10J3/06;C10J3/84;C10J3/72;B09B3/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信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2 | 代理人: | 余化鵬 |
| 地址: | 200237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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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固定床 氣化 裝置 包括 處理 系統 廢棄物 方法 | ||
1.一種固定床氣化裝置,其包括一氣化腔體,一廢棄物入口、一固液體出口、一第一氣體入口、一氣體出口、至少一第二氣體入口;所述的廢棄物入口設在所述的氣化腔體頂部,并與氣化腔體內部連通;所述的固液體出口設在氣化腔體底部并與氣化腔體內部連通,所述的固液體出口為固液體出料口;所述的第一氣體入口設在氣化腔體下部并與氣化腔體連通,所述的第二氣體入口設在氣化腔體的中部;所述的第二氣體入口與所述的第一氣體入口之間的垂直距離,和所述的氣化腔體高度比值為0.4-0.8;所述的氣體出口設在氣化腔體上方并與氣化腔體內部連通,所述的氣體出口為合成氣出氣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床氣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氣體入口的個數為2個或2個以上的時候,若干所述的第二氣體入口等角度均勻分布在所述的氣化腔體中部的同一水平面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床氣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氣體入口與所述的第一氣體入口之間的垂直距離,和所述的氣化腔體高度比值為0.5-0.6。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床氣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廢棄物入口設有一分布器;
和/或,所述的氣化腔體的內壁設置一水冷夾套裝置;
和/或,所述的氣化腔體下部還內設一爐箅,且所述的爐箅位于所述的第一氣體入口上方。
5.一種廢棄物的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廢棄物預處理器、至少一鎖斗、一如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固定床氣化裝置、一換熱器、一除塵裝置、一脫硫凈化裝置;所述的廢棄物預處理器、鎖斗和廢棄物入口依次連接;所述的氣體出口與所述的換熱器、所述的除塵設備和所述的脫硫凈化設備依次連接。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廢棄物處理系統還包括一灰斗,所述的灰斗與所述的固液體出口連接。
7.一種廢棄物處理方法,其包括如下步驟:
將預處理后的廢棄物進料至如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固定床氣化裝置,與含有氧氣的混合氣體混合,進行無焰氧化反應,得合成氣和固廢渣;其中,所述的含有氧氣的混合氣體滿足氧氣體積百分比不超過15%。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處理方法使用如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廢棄物處理系統來處理廢棄物。
9.如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有機廢棄物為制革碎料、醫用脫脂棉、紗布、口罩、乳膠制品、藥品和聚丙烯材料制品中的一種或多種。
10.如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含有氧氣的混合氣體為煙氣、蒸汽和二氧化碳中的一種或多種與氧氣混合的混合氣體;
和/或,所述的第一氣體入口中進入的混合氣體中氧氣量與所述的第二氣體入口中進入的混合氣體中的氧氣總量的比值為3:1-10:1,較佳地為4:1-6:1;
和/或,所述的氧氣中的氧原子與所述的有機廢棄物中碳原子摩爾量比為1:1;
和/或,所述的氣化腔體中的表觀氣速小于1米/秒;
和/或,所述的氣化腔體內部的反應溫度為≥900℃,較佳地為≥1000℃;所述的氣化腔體內部的工作壓力小于2Mpa;
和/或,所述的合成氣從所述的氣體出口出氣后與所述的含有氧氣的混合氣體進行換熱、除塵、脫硫凈化后出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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