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物料的干燥均化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141162.7 | 申請日: | 2014-04-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13044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09 |
| 發明(設計)人: | 原效凱;張瑞軍;孫皓;賞錦國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世正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廣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F26B3/06 | 分類號: | F26B3/06;F26B21/00;F26B25/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市越秀區哲力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8 | 代理人: | 湯喜友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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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建筑 廢棄物 綜合利用 物料 干燥 方法 | ||
1.一種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物料的干燥均化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次按以下步驟進行:
1)提供一個干燥均化倉;
2)將建筑廢棄物依次經過破碎、篩分后,得到直徑為5-40mm的原料;將原料輸送至干燥均化倉的進料口處;
3)通過設于干燥均化倉中的抓斗裝置抓取進料口處的原料,驅動抓斗裝置的抓斗瓣使之張開,使得原料逐漸灑落,同時控制抓斗裝置勻速運動,使得原料能夠均勻地灑落于干燥均化倉的底面上,并且布滿整個倉室;
4)重復步驟3)的操作,直到原料堆積形成厚度達到20-60cm的原料堆積層;
5)開啟設于干燥均化倉底部的風機,由風機給預先設置于原料堆積層底部的通風管道供風,并通過均勻布置于通風管道上的排風孔給原料堆積層進行持續通風;同時,開啟設于干燥均化倉頂部的排氣裝置,持續將倉內的空氣向外排出;
6)經過8-10天后,得到干燥原料;然后通過抓斗裝置將干燥原料抓至出料口輸送出去;即完成整個的原料均化、干燥過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物料的干燥均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均化倉包括具有頂部開口的倉體,在倉體的側壁上分別設有進料口和出料口;
1)在倉體的底面上沿長度或寬度方向設有若干個均勻布置的凹槽,在各個凹槽中分別設有一個風機和一個與風機的排風口連通的通風管道,在所述通風管道朝向上方的管壁上設有若干均勻布置的排風孔;
2)在倉體的頂部開口處設有透光板、使得開口封閉,在所述的透光板上嵌設有多個用于向外部排氣的排氣裝置;
3)在倉體的頂部還設有行車裝置,所述行車裝置包括行車導軌、滑車裝置以及安裝在滑車裝置上的抓斗裝置;所述抓斗裝置用于完成如下動作:首先抓取進料口處的原料,然后將原料均勻灑落于干燥均化倉的底面上,最后將脫水處理后的原料抓至出料口輸送出去。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物料的干燥均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倉體的各個側壁的外側分別設有保溫板。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物料的干燥均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裝置為排氣扇,所述排氣扇的數量為2-10個;所有排氣扇的排氣總量應滿足3-5個小時將倉內空氣置換一次,即每個排氣扇的排氣速度應滿足如下公式:
V=L/(N×H);
其中,V為每個排氣扇的排氣速度,單位為m3/小時;L為排氣總量,即干燥倉的容積3-4×104,單位為m3;N為排氣扇的數量,即2-10個;H為排氣時間,即3-5小時。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物料的干燥均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排風孔的直徑應小于原料的最小直徑。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物料的干燥均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排風孔的直徑為2-4mm。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物料的干燥均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風機為冷熱風機,所有風機的排風總量與所有排氣裝置的排氣總量相同。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物料的干燥均化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所述冷熱風機將倉內的溫度維持在40-65℃。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物料的干燥均化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通風管道的上方預先鋪設有一層由若干碎石塊組成的墊層,碎石塊的直徑大于所述排風孔的直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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