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燃溶劑還原制備石墨烯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410138856.5 | 申請日: | 2014-04-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35989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23 |
| 發明(設計)人: | 劉燕珍;陳成猛;李永鋒;孔慶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科學院山西煤炭化學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C01B31/04 | 分類號: | C01B31/04 |
| 代理公司: | 太原市科瑞達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4101 | 代理人: | 劉寶賢 |
| 地址: | 030001 山***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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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可燃 溶劑 還原 制備 石墨 方法 | ||
1.一種可燃溶劑還原制備石墨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氧化石墨進行干燥;
將干燥氧化石墨粉末置于反應容器內,可燃溶劑浸漬后用助燃劑引燃,使氧化石墨還原;
燃燒結束后,自然降溫至室溫,得到高質量石墨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燃溶劑還原制備石墨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氧化石墨的制備方法選自Brodie法、Hummers法或Staudenmaier法中的任意一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燃溶劑還原制備石墨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干燥方法為噴霧干燥、低溫冷凍干燥、真空加熱干燥或常壓加熱干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燃溶劑還原制備石墨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氧化石墨粉粒徑為1-500μm。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可燃溶劑還原制備石墨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氧化石墨粉粒徑為1-200μm。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可燃溶劑還原制備石墨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氧化石墨粉粒徑為1-100μm。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燃溶劑還原制備石墨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所述的助燃劑為氧氣與氮氣的混合氣體或空氣,混合氣體中氧氣體積百分含量為21%-100%。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可燃溶劑還原制備石墨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所述的助燃劑為氧氣與氮氣的混合氣體或空氣,混合氣體中氧氣體積百分含量為21%-50%。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可燃溶劑還原制備石墨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所述的助燃劑為氧氣與氮氣的混合氣體或空氣,混合氣體中氧氣體積百分含量為21%-30%。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燃溶劑還原制備石墨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所述可燃溶劑為分別為一級易燃液體:丙酮、甲醇、乙醛、苯、乙醇或汽油;二級易燃液體:丁烯醇、乙酸、乙酸丁酯、松節油或煤油;三級可燃液體:丙二胺、壬醇、己酸乙酯或二乙三胺;四級可燃液體:已二酸二辛酯、苯二甲酸二丁酯或苯二甲酸二辛酯。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種可燃溶劑還原制備石墨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可燃溶劑為一級易燃液體:丙酮、甲醇、乙醛、苯、乙醇或汽油;二級易燃液體:丁烯醇、乙酸、乙酸丁酯、松節油或煤油。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一種可燃溶劑還原制備石墨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可燃溶劑為丙酮、甲醇、乙醛,苯或乙醇。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燃溶劑還原制備石墨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應器為耐高溫300-2000℃,且常壓下可通入助燃劑的密閉反應容器。
14.如權利要求1-13任一項所述的一種可燃溶劑還原制備石墨烯的方法制備的產品,其特征在于產品石墨烯的碳元素和氧元素的原子比例為6-50,比表面積為400-1600m2/g,電導率為400-1200S/m。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一種可燃溶劑還原制備石墨烯的方法制備的產品,其特征在于產品石墨烯的碳元素和氧元素的原子比例為8-50。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一種可燃溶劑還原制備石墨烯的方法制備的產品,其特征在于產品石墨烯的碳元素和氧元素的原子比例為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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