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生物可降解的改性竹材復合材料及其制備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410129708.7 | 申請日: | 2014-04-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97359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02 |
| 發明(設計)人: | 趙清香;李壯;劉民英;付瑤;付鵬;李寧;崔喆;張建平;徐柳;曹國喜;劉焦萍 | 申請(專利權)人: | 河南能源化工集團研究院有限公司;鄭州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8L67/02 | 分類號: | C08L67/02;C08L97/02 |
| 代理公司: | 鄭州優盾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1125 | 代理人: | 張紹琳;孫詩雨 |
| 地址: | 450046 河南省鄭州市鄭***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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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生物 降解 改性 竹材 復合材料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生物可降解的改性竹材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該復合材料為聚丁二酸丁二醇酯和改性竹材的共混物,各組分的質量份數為:
聚丁二酸丁二醇酯?100份;
改性竹材?0~35份。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可降解的改性竹材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聚丁二酸丁二醇酯的重均分子量為8~15萬。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可降解的改性竹材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改性竹材為改性長竹纖維、改性短竹纖維、改性竹粉或上述材料中任兩種或三種的任意比混合物改性長竹纖維的長度為10~20mm,改性短竹纖維的長度為0.2~0.8mm,改性竹粉為300目。
4.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可降解的改性竹材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的具體步驟是:
(1)對竹材進行表面改性;
(2)將干燥后的改性竹材和PBS粒料按各組分的質量份數比例混合均勻;
(3)將步驟(2)中所得的混合物在螺桿擠出機中進行熔融共混、造粒,得到粒料;?
(4)將步驟(3)所得的粒料干燥后經注塑機注塑,在不同模具中注塑成型,得到不同形狀的生物可降解的改性竹材復合材料。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生物可降解的改性竹材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改性竹材表面改性過程為:首先將竹材充分干燥,之后將其置于高速混合機中,將表面改性劑均勻噴涂于表面,充分攪拌。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生物可降解的改性竹材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表面改性劑為鈦酸酯偶聯劑NDZ-201,硅烷偶聯劑KH550、KH560、KH570、或上述四種偶聯劑中任意兩種的任意比復配物。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生物可降解的改性竹材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表面改性劑用量為竹材質量的0~7.0%,表面改性劑在使用之前按照1:9的體積比稀釋在水或乙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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