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延時照明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120403.X | 申請日: | 2014-03-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21713B | 公開(公告)日: | 2016-01-27 |
| 發明(設計)人: | 趙保軍;徐杰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Q1/04 | 分類號: | B60Q1/04 |
| 代理公司: | 合肥誠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4109 | 代理人: | 湯茂盛 |
| 地址: | 241009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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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延時 照明 系統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車身控制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車輛延時照明系統。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的不少車型都設置有車輛延時照明系統,它可以提供 “伴我回家”的功能,“伴我回家”功能是一種應用于汽車的大燈延時 功能,其本質就是頭燈在車輛熄火后的延時關閉功能,車內人員可以借 助此光線看清回家時的路況。大部分車輛延時照明系統如圖1所示,它 包括激活開關1、車身控制器2、儀表3、外部車燈4,當車輛熄火時, 即鑰匙撥到OFF檔,此時如果需要啟用“伴我回家”,撥動激活開關1, 激活開關1會發送一個信號至車身控制器2,車身控制器2點亮外部車 燈4,同時輸出一個時間信號顯示在儀表盤上以便顯示外部車燈4點亮 的剩余時間。外部車燈4持續點亮的時間與激活開關1撥動的次數有關。
在現有的車輛延時照明系統中,由于車身控制器2與儀表3之間的 通訊信號僅占用4個字節,其僅能表示16種情況(24=16),通訊信號與 時間對應關系如圖2的列表所示。在鑰匙撥到OFF檔之后,撥動激活開 關1一次,車身控制器2接收到信號后,點亮外部車燈4并發送信號0001 至儀表,儀表上就顯示“伴我回家30s”。如果客戶覺得時間不夠,再撥 動激活開關1一次,車身控制器2接收到信號后,會增加外部車燈4的 持續點亮時間30s。車身控制器2是在剩余時間的基礎上增加的,比如 距第一次撥動激活開關1已經過去了10s,那么第二次撥動激活開關1 后,外部車燈4只會在原來剩余時間20s的基礎上加30s,但車身控制 器2按照撥動兩次的情況,發送0010信號給儀表3,儀表3上就會按 60s進行倒計時,這就會出現儀表3上的倒計時跟外部車燈4實際點亮 時間不一致。用戶多次撥動激活開關1原理一樣,撥動激活開關1之間 的空隙時間越長,儀表3顯示的倒計時跟外部車燈4實際點亮時間差別 越大,這樣,儀表3的倒計時功能就顯得無用,且客戶會抱怨兩者不同 步。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車輛延時照明系統,確保儀表顯示的時 間與外部車燈實際點亮時間保持同步。
為實現以上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車輛延時照明系 統,包括激活開關、車身控制器、儀表以及外部車燈,所述的激活開關 每撥動一次就發送一個信號至車身控制器,車身控制器對接收到的信號 進行處理并根據處理結果控制外部車燈的點亮/熄滅以及儀表上的時間 顯示,車身控制器輸出至儀表的信號字節數大于等于6位。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存在以下技術效果:由于車身控制器能夠 準確控制外部車燈的點亮時間,這里儀表僅顯示剩余時間,并不對剩余 時間進行倒計時,且儀表上顯示的時間是由車身控制器不斷的發出信號 來進行更新的,能夠完全保證儀表計時的時間與外部車燈的實際點亮時 間完全的同步。
附圖說明
圖1是現有技術結構示意圖;
圖2是現有技術中通訊信號與時間對應關系;
圖3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發明中通訊信號與時間對應關系。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圖3至圖4,對本發明做進一步詳細敘述。
參閱圖3,一種車輛延時照明系統,包括激活開關10、車身控制器 20、儀表30以及外部車燈40,所述的外部車燈40可以為車輛外部小燈 和近光燈,起到照亮周圍環境的作用即可。所述的激活開關10每撥動 一次就發送一個信號至車身控制器20,車身控制器20對接收到的信號 進行處理并根據處理結果控制外部車燈40的點亮/熄滅以及儀表30上 的時間顯示。這里,不再通過儀表30進行外部車燈40剩余電量時間的 倒計時,而是在車身控制器20內進行處理,儀表30僅作顯示剩余時間, 外部車燈40的剩余點亮時間的計算都是在車身控制器20內進行計算 的。同時,為了保證剩余時間都能夠準確地按秒顯示在儀表30上,車 身控制器20輸出至儀表30的信號字節數大于等于6位,具體多少位根 據外部車燈40的最大延時時間來進行設置,比如本實施例中,最大延 時時間為240s,車身控制器20輸出至儀表30的信號字節數就為8位, 28=256,如果為7位,則不能完全顯示每個時間值,如果大于8位也是 可以的,但沒有必要設置過多,避免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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