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接界救援交通工具的上層結構的邊部型材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116417.4 | 申請日: | 2014-03-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071231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0-30 |
| 發明(設計)人: | 弗蘭克·穆厄-斯特姆;詹斯·克雷默 | 申請(專利權)人: | 依維柯馬基路斯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5/00 | 分類號: | B62D25/00;F21V33/00;F21W107/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張華卿;鄭霞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接界 救援 交通工具 上層 結構 邊部型材 | ||
1.一種邊部型材(100),其用于接界救援交通工具的上層結構,所述邊部型材(100)包括:
具有橫截面的擠壓中空型材本體(10),所述橫截面包括單個中部中空通道部分(12),所述中部中空通道部分(12)由上壁、下壁、前壁以及在所述上壁和所述下壁之間延伸的后壁限定;
第一槽(14),所述第一槽(14)朝著所述型材本體(10)的上側部開口且第一帶形發光設備(28)布置在所述第一槽(14)中,所述第一槽(14)具有構成所述中部中空通道部分(12)的上壁的底壁;
第二槽(18),所述第二槽(18)朝著所述型材本體(10)的底側部側向地開口且第二帶形發光設備(30)布置在所述第二槽(18)中,所述第二槽(18)具有構成所述中部中空通道部分(12)的下壁的底壁;
其中所述前壁包括將所述第一槽(14)連接到所述第二槽(18)的單個壁;
板形凸緣部分(36),所述板形凸緣部分(36)在所述型材本體(10)的底部處垂直地延伸;
水平接合槽,所述水平接合槽用于與固定裝置水平地接合,以將所述邊部型材固定到交通工具本體上,所述水平接合槽由平坦上部支撐部分(54)、下水平凸緣和所述后壁的上部限定,所述平坦上部支撐部分(54)從所述第一槽(14)向所述邊部型材的后側突出,所述下水平凸緣在所述平坦上部支撐部分(54)下方從所述后壁向所述邊部型材的后側突出,所述后壁的上部從所述中部中空通道部分(12)的所述上壁延伸到所述下水平凸緣;以及
垂直接合槽,所述垂直接合槽用于與固定裝置垂直地接合,以將所述邊部型材固定到交通工具本體上,所述垂直接合槽由所述后壁的下部、所述下水平凸緣以及垂直凸緣限定,所述后壁的所述下部在所述下水平凸緣下方延伸,所述垂直凸緣從所述下水平凸緣與所述后壁的所述下部相對的一端向下突出;
其中所述下水平凸緣形成定界所述水平接合槽和所述垂直接合槽兩者的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邊部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救援交通工具是救火交通工具。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邊部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帶形發光設備(28)和所述第二帶形發光設備(30)中的至少一個是固定在相應的所述第一槽(14)或所述第二槽(18)內的發光桿。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邊部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接合槽是朝著所述型材本體(10)的后側部開口的第三槽。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邊部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接合槽是朝著所述型材本體(10)的底側部開口的第四槽。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依維柯馬基路斯公司,未經依維柯馬基路斯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10116417.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車身構造
- 下一篇:用于增強機動性的預測性車輛系統性能選擇的方法和系統





